江苏双碳绿岛模式单位
据介绍,江苏省是全国头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绿岛”的省份,这一举动也彻底打响了“绿岛”品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积极地引导市场实体去建设共享型的环保设施,在各地市涌现一批先进典型经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陈善莉介绍,经过三年来的建设,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建成154个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微市场主体超过3万家,推动了“一升一减一降”,即排放达标率上升、污染负荷削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降低。绿岛模式倡导城市建设要遵循“绿色”的发展理念。江苏双碳绿岛模式单位
“我们现在每月都有6000套子母床送到江苏南沙集中喷涂中心喷涂,平均每套150元,喷涂费用只要90万元,一年算下来比自己喷涂要节约100多万元。”江苏省宿迁市尚来喜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表示,南沙集中喷涂中心这样的“绿岛”,有效解决了中小型家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难、成本高、排放不达标等问题,有效打通了企业绿色发展的“堵点”。在环保标准日益严格的这里,如何降低治污成本,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江苏的“绿岛”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一系列有效解决途径。所谓“绿岛”,就是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总体思路,由government投资或government参与、多元投资,配套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从而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或片区。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设计单位绿岛模式将绿色环境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方面面。
“目前市场主体参与较积极的,是危废集中收集贮存类‘绿岛’项目,这是因为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监管措施。”“绿岛”项目实质是污染物的集中处置(贮存)设施,有比较成熟明确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何将分散的市场主体产生的污染物环保、安全、经济地收集到“绿岛”,是一大难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污染物从中小微市场主体收集到“绿岛”,要系统科学地设计好收集路线、方式、设备等。另外,“绿岛”项目将分散的污染物集中后,环境风险会明显提高,这也是各地发展“绿岛”需要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绿岛”项目建设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同促进作用愈加凸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同时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国家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革新委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所称“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企业或社会多元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投资建设可供多个排污单位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绿岛模式注重城市规划和建设对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夯实责任 规范运行,通过大数据平台监管+线下监督的方式强化监管,通过政策宣贯、使用指导、签订协议书等方式规范和明确集中净化系统的资产归属、使用要求、责任风险划分等,进一步压实餐饮商户排污主体责任,强化设备设施的规范化运行和维护,形成government监管多元共治的油烟治理运维体系和长效治理管控模式。 截至目前,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以及餐饮商户、小区业主的通力配合下,系统已平稳运行100余天,各项运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及设备运行稳定,满足使用要求和油烟综合治理指标要求。绿岛模式鼓励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以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为目的。江苏双碳绿岛模式单位
通过绿岛模式的实施,我们成功提升了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江苏双碳绿岛模式单位
对于“绿岛”这一新生事物,江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政策创新,如建立“绿岛排污许可证+合同”的管理模式,确认职责边界和治污义务,为推动“绿岛”发展减少障碍。去年3月出台的《江苏省“绿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绿岛”项目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其许可证除了载明“绿岛”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情况,还应载明各“入岛”市场主体排入“绿岛”项目的排放因子、进厂(场)浓度和排放量等信息。市场主体在“入岛”前,也应变更排污许可证。江苏双碳绿岛模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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