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工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来源:

严格技术审查。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受理审查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必备要件,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对未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或论证内容明显存在重大缺陷的,不予受理取水许可申请。要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等指标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其真实性、科学性负责,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对水资源论证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批准取水许可。配合管理方落实和执行好水资源管理要求,配合技术评估方做好后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眉山工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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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我是蟹老板,有房有车,小伙贼帅)就是介绍下个人情况,按照套路把你相亲的那套说辞拿出来忽悠一圈。2、项目与产业政策、有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我是一个正经人,父母支持我相亲,家里各种支持我,单位同事也想着让我抓紧结婚,国家都让我三胎了。)咱们都是生长在五星红旗下的帅小伙,咱们的东西得干啥都得合情合理合法。产业政策一般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他的就是和你项目有关的政策和规划了。各种和你能联系上的政策就往上面靠,然后当地规划上面也支持咱这样干,实在不行同类型的报告搜集一份直接复制粘贴过来,时间上更新一下就可以了。达州工厂水资源论证评估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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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具体指?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的”,主要包括: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情形,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情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质检单位资质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是根据水资源论证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分析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及水生态现状,研究保障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配置的新要求,支撑区域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案,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后评估报告由项目业主报送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告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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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集团公司有两个取水证,一个是集团的900万m3/a,一个是旗下北方铜业分公司140万m3/a。140万m3取水证办下来之前一直是集团各分子单位共用一个取水证,但北方铜业分公司为我集团主要取用水单位。由于北方铜业分公司即将上市且集团取水证(900万m3)今年12月到期,我公司欲置换水量,置换后集团为140万m3,北方铜业900万m3。请问此项工作该如何操作。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您来函反映的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权调整,系集团内部取水权关系调整。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放管服**精神,如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情况未发生变化,建议按照取水许可变更事项有关规定办理。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应当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交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变更事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说明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排)水情况等变化情况。原经取水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如该集团与分公司(北方铜业)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方责任。进入后评估阶段后,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尽管已经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眉山工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对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并纳入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合理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眉山工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咨询内容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取水单位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了申请,对取水单位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评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比较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给予延续?这样取水量比原取水量少,是不是属于取水量改变,要不要重新办理?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机关除了要考虑取水单位或个人实际取水量,还应当考虑原批准的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通过***评估作出是否批准延续的决定。批准延续的,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眉山工厂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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