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来源:

在进行筛选和优化的工作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产品的其他特性,如制剂的外观、片剂的硬度、颗粒在压片过程中的流动性和可压性,以及制剂的稳定性等方面。同时,为保证工艺放大过程不会影响到制剂的质量,需要对多批不同规模的产品进行的质量比对研究,以积累更多的数据,进一步验证所采用的工艺的合理性。此外,若在缓释制剂的制备工艺中需要使用需要控制的有机溶剂(如包衣工艺中所用的有机溶剂),则需要进行残留溶剂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数据积累结果来确定是否纳入质量标准。具体的技术要求可以参考《残留溶剂检查的技术指导原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解决方案涵盖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等。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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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不适用于产品的研制,则需要根据质量控制研究的相关结果,按照《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制订的规化过程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一般原则,建立研制产品的注册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相比,研制产品的拟定注册标准可以在项目设置、检测方法和限度方面有所不同。对于项目设置,根据产品特点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可以增加检测项目。例如,在原料药的合成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一类有机溶剂,则其残留量应纳入标准。对于国家标准中未包含的相关物质,一般应增加到标准中。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位于鲁中医药产业密集区的主要城市,山东省制药大市--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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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指导原则分为六个部分。部分是概述,第二部分探讨了口服缓释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第三、四部分简要介绍了制备技术和释放度研究的基本原则。第五、六、七部分分别讨论了口服缓释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制定质量标准、以及稳定性研究。由于已有相关指导原则发布普遍适用于制剂药学研究,因此本指导原则重点讨论口服缓释制剂在药学研究工作中特殊的问题和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的区别,不再重复详细阐述普遍性问题。生产监管事项变更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具体变更管理要求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审核要点:如果批准药品的文件或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申请再注册药品必须进行新药监测时,应提供监测情况报告。对于在2008年1月10日之前批准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在再注册批件中注明“应按照(国食药监注[2008]7号)的要求完成相关研究工作”的,应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申请再注册的中药注射剂,应提供国家局出具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结果。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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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理装订要求:1.申报资料袋封面(见附1)1.1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事项、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为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名称等。1.2多规格的品种为同一册申报资料时,申报资料袋封面,需显示多规格(同一封面)。2.申报资料项目封面(见附2)2.1 每项资料加“封面”,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共同建设的一体化的药物与健康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口服缓释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指的是制备能够在服用后持续释放药物一段较长时间的制剂。缓释制剂的药物以适当的速率缓慢释放,血液中的药物浓度波动较小,可避免超过范围的毒副作用,并能够长时间维持在有效浓度范围内以保持效果。与普通制剂相比,缓释制剂能延长持续时间,减少毒副作用,降低服药次数,提高患者依从性。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口服缓释制剂的药学研究,详细阐述了其研发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和常用方法,为制药企业的研发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江苏登记原料药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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