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来源: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限转化为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双倍工资包含每个月单位应当支付的月工资,即单位应在给与每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多支付每个月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直至满一年,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一年则不能请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举例: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应在2012年6月1日之前与王某签订合同,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直到2012年10月15日才想起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王某可向仲裁庭或者法院主张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10月14日之间的双倍工资,即4.5个月的双倍工资,如王某在2013年10月13日未行使双倍工资的权利,那么王某的诉讼时效将失效。天境星峰律师,专注劳务法律领域,为您的权益把关。黄浦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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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是经上海浦东新区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公司化管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由数名执业经验超过十年以上的专业律师创办,致力于成为一家一站式的专业的现代化新型律师事务所。律所借鉴国际律师行业的惯例和发展趋势进行公司化管理,改变了传统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个人为主体的形式,以创新的管理机制步入健康、平稳的发展轨道。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现设有多个业务部门:刑事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民商事诉讼仲裁事务部等。徐州职工劳动纠纷劳务关系复杂多变,天境星峰律师,助您理清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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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金,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想休年休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专注劳务纠纷,为您的权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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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规制不正当竞争,而非限制人才在企业间的正常流动。实践中,竞业限制条款存在适用主体泛化等滥用现象。部分用人单位不区分劳动者是否属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人员,无差别地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高额违约金。劳动者往往囿于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无法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后进入有竞争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高额违约金,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人民法院认定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不仅要审理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更要审理劳动者是否属于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旗帜鲜明否定侵害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违法竞业限制行为,畅通劳动力资源的社会性流动渠道。劳务关系遇纠纷?天境星峰律师,是您明智的选择。金山区劳动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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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应当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黄浦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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