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三)有利于建立健全本市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提升本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有利于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能耗及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支撑本市能源核算、碳核算体系健全和完善。 三、支持范围 (一)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功能提升、安全升级以及数据应用等项目建设。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如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数据中心、新能源等专项项目)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全能源品种接入,且一级(关口)表具接入比例达到100%、二级表具接入比例达到95%以上、三级表具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上传的建设费用,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采集设备、现场施工、传输网络等投资。宝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三)符合*低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每平方米补贴300元。 (四)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0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25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15元。 (五)符合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的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45元;采用浅层地热能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5元。 (六)符合立体绿化示范的项目,花园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200元;组合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100元;草坪式屋顶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50元。一般墙面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30元,特殊墙面绿化每平方米绿化面积补贴200元。杨浦区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六、资金拨付 (一)监测平台项目建设资金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后,由监测平台建设单位依法开展采购工作,涉及政*采购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计划。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审核结果和项目公示情况,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扶持资金计划。 (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节能减排办下达的财政扶持资金计划,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 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本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为了加强本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支撑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涉及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有利于调动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的积极性;上海市奉贤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绿色制造体系示范 对获评国*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清洁生产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本市清洁生产审核管理要求,通过验收且符合节能、降耗、减污等2项及以上评价指标的企业,且项目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按照投资额20%给予奖励,奖励额*高不超过1000万元。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在申报通知中明确。 (四)节能环保服务 1、合同能源管理 (1)节能服务机构在工业、建筑、交通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包括采用互联网、云计算、ai智能控制等技术实施合同能源节能运维管理,对年节能量在5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按照1500元/吨标煤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的30%。杨浦区工业通信业服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 第*条(目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和本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和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节能环保清洁产业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和《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