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来源: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原《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现参照2019年修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在众多业务领域当中,婚姻家事案件因上手容易、案源数量也逐年增多;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婚姻家事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2。约定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虹口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所打印遗嘱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婚姻家事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必然解除。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一方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另一方面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中的财产问题就占很大一部分。一般的对房产、双方收入等内容,民法典婚姻编及司法解释中也都有较明确的规定,大家也都比较熟悉。那么,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在实务中如何处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假如自然人以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并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可能有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情形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改房,不论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共同财产。婚姻家事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

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婚姻家事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夫妻关系是否可以依法恢复。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另案主张?告知被告另案主张。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杨浦上门调解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后,一方能否继续承租对方单位公房?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上海上门调解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着先进的发展理念,先进的管理经验,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要求自己,不断创新,时刻准备着迎接更多挑战的活力公司,在上海市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汇聚了大量的人脉以及**,在业界也收获了很多良好的评价,这些都源自于自身不努力和大家共同进步的结果,这些评价对我们而言是比较好的前进动力,也促使我们在以后的道路上保持奋发图强、一往无前的进取创新精神,努力把公司发展战略推向一个新高度,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之下,全力拼搏将共同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供应和您一起携手走向更好的未来,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我们将以更好的状态,更认真的态度,更饱满的精力去创造,去拼搏,去努力,让我们一起更好更快的成长!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