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书档案管理程序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归档范围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数码照片。2.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数码照片;3.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数码照片;4.负责人、享誉人物和国际友人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数码照片;5.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数码照片;6.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数码证件照片。7.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数码照片。8.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享誉人物的数码照片。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数码照片。机关档案的管理规定6。江苏文书档案管理程序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管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档案主管部门根据违法线索进行检查时,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检查有关库房、设施、设备,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上海档案管理专卖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内容。
1.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以及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2.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和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3.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等,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4.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电子档案管理:文件收集按照电子公文归档范围的要求,完成电子公文及其元数据的收集,收集宜采用自动捕获方式,在无法自动捕获的情况下也可手工录人。文件收集的步骤如下:a)捕获:在电子公文形成和办理过程中应随时捕获拟归档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元数据应与电子公文内容数据一起捕获;捕获的电子公文及元数据应齐全、完整,保持电子公文之间的有机联系;电子公文内容数据应与其形成时保持一致。b)录人:对于部分未进入电子公文系统进行流转的文件,可通过文件扫描并著录元数据.电子公文上传挂接,脱机数据包导入等方式完成电子公文的收集。电子公文元数据著录应满足第7章的要求。c)转换:电子公文捕获或录入后,对于不符合归档格式要求的电子公文应进行格式转换,以满足归档电子公文保存和利用的需求。电子档案的文件收集。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保管期限是按照片、底片的价值划定的存留年限,分为长久、长期、短期三种。对照片、底片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2.密级是指照片、底片保密程度的等级。密级的划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GB/T7156及有关规定执行。3.底片号是固定和反映底片在全宗内排列顺序的一组字符代码,由全宗号、保管期限代码、张号组成。其格式如下:全宗号一保管期限代码一张号。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保管期限代码:分别用“1、2、3”或"y、C、D”对应长久、长期、短期。数码照片分类与排列。云南声像档案管理中心
机关档案业务服务与人员要求。江苏文书档案管理程序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收集范围: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2.负责人和享誉人物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3.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4.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照片。5.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享誉人物的照片。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收集要求1.对属于收集与归档范围的照片,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2.对存有真伪疑义的照片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鉴定。3.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主要照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4.底片、照片、说明应齐全。5.底片与照片影像应一致。6.对无底片的照片应制作翻拍底片;对无照片的底片应制作照片。7.照片档案的移交和征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江苏文书档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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