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来源:

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集体商标一般是由某一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其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集体商标注册费用为: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150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1350元。 商标的依附性,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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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有什么区别

商标侵权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假冒伪劣指产品或商品冒用其它品牌进行伪造,或质量低劣。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介绍发生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自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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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之间有哪些不同

一、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主要区别在: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

1、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

2、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

A、法律法律相关差异《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B、主体信息相关差异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属使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属使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属使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

2、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属使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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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近似商标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就文字商标而言,一般需要结合音、形、义三个方面来考察。图形商标则主要以外观为准。一般说来,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但还需结合使用,以市场实际赋予三者的权重具体分析。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地商标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注册人在商标专用权范围内将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在规定时空内自己也放弃使用权。商标代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也逐步进入新阶段,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商品不断涌现。由于承载巨大的商业利益,文博类商标、文创IP被抢注等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在当前商业环境下,由文化IP形象名称衍生的产品和服务日益多元化,其行业繁荣程度高,经营业态多样。明确文创IP形象名称的权属,综合考量IP形象名称的名气、行为人主观意图等因素,结合文创产业高知识性、高附加值、强辐射性的特点,尊重并肯定了原创成果,有效打击文创行业的文化IP侵权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创造的意愿和动力,有利于促使兼具艺术表现力和商业价值的文创产品不断涌现,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中华传统文化有序传承、有趣传播。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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