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在处理婚姻家事类案件时,法律原则的运用至关重要。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是基本原则之一。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应当得到充分尊重,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应遵循当事人的自主决定。其次,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也是重要原则。在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时,法律应倾向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利益。此外,公平、公正、合法也是处理婚姻家事类案件的基本原则,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律师的参与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宝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离婚要确定子女抚养,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岁以上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杨浦财产婚姻家事矛盾电话离婚案件需要慎重处理。
李女士在生前共生育三个子女,李A、李B和李C。李女士与其丈夫共同生活居住于其共同生活所有的房屋中,随着李女士年龄的不断增长和老伴的离世。李女士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及至2021年,由于不慎跌倒和阿尔茨海默症的影响,李女士先是被紧急送进医院的ICU病房接受紧急的医疗救治,经过医护人员的奋力抢救,**终将李女士脱离生死的“鬼门关”。在此情况下,子女三人李A、李B和李C共同商讨之后赡养母亲的计划,经过协商**终达成三方协议的《赡养母亲协议》,其中约定:由李A主要承担赡养照料母亲李女士的具体任务,为补足照料母亲李女士可能发生的赡养费用,约定由李B和李C每月支持李A赡养照料的费用共计4000元。协议达成之后,李A便主动承担对于母亲李女士的赡养照料的任务,但是,经过一年的照料之后,李A发现照料母亲李女士的任务并没有想的如此轻松,首先,由于李女士缺乏基本的行动能力,使得诸如在床上翻身、擦拭身体、床下运动等活动都必须依靠李A的外力辅助。同时,由于李女士阿尔茨海默症的不断恶化升级,使得李A必须不断关注外在辅助呼吸设备的实时营运,因此,李A的睡眠质量丝毫无法获得保障,导致自身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健康无法获得保障
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的责任?仍应负连带责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出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抗辩,此类情况如何处理?由人民法院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配偶中一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擅自处分的财产部分应认定无效。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原《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现参照2019年修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和庭审等环节。杨浦家庭婚姻家事律所
重婚者应该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罚。宝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吉先生与其父母在2017年出资共同购置了一套商品住房,为了出资购置该套房屋,吉先生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商业dk共计100万元。此后,经过与父母的协商,蕞终在房屋产权证上只留有吉先生个人的名字。2018年,吉先生与盛女士相识相恋,不久之后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正式缔结了婚姻关系,结婚后不久,吉先生为了尽块偿还对于银行的商业借款,与盛女士协议商讨使用双方婚后的共同收入进行还款。吉先生与盛女士签署了一份《婚内共同偿还银行d款协议》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关系期间,吉先生和盛女士同意共同使用双方婚内的共同收入偿还商品住房的银行d款,在d款偿还完成之后,吉先生同意将盛女士的名字加入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及至2022年,由于夫妻生活琐事矛盾的不断扩大升级以及双方之间婚前感情基础的并不稳定牢靠,蕞终双方之间协议离婚。但双方在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对于商品房的归属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吉先生同意依据双方之间订立的《婚内共同偿还银行d款协议》盛女士对于系争商品住房的债务偿还确实支付了部分款项且该笔款项确实属于夫妻共同收入,因此同意给予盛女士15万元的折价款作为补偿。宝山家庭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上一篇: 杨浦离婚诉讼婚姻家事辅导
下一篇: 抚养权婚姻家事矛盾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