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婚姻家事事务所
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处理时,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经过折抵后,可根据双方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由一方向对方给予补偿。离婚案件的处理需要专业律师。财产婚姻家事事务所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可适用特别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人民法院不应对该请求予以支持。虹口抚养权婚姻家事律所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离婚后,自己一人带孩子的单亲妈妈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抚养费约定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对于单亲妈妈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才能有效保障单亲妈合法权益。抚养费包含基础的教育费和基础的医疗费,超出日常生活的大额开支一般是不包含在基础抚养费之内,这部分是需要双方另行均摊,这个“大额开支”需要明确约定,比方说,500元以上的医疗费需要另行均摊。此外基础生活费部分比较好约定一个固定的递增比例,以此来对孩子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以及物价上涨的压力。第二,关于孩子的其他开销,比如孩子骑自行车把别人撞了等这些意外事件所产生的赔偿费用需要约定,这也是不小的开支。第三,法律规定,抚养费只支付到孩子满18周岁成年,因此想让对方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结婚的费用等,比较好在协议里明确约定清楚。第四,明确约定清楚抚养费每月支付的时间,指定支付的账户,来降低自己举证难度,如果到了指定日期,指定账户上没有入账,就可视为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就可以起诉,法院判决之后直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后,一方能否继续承租对方单位公房?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
未婚同居,购买的房产分手后该如何分割未婚同居,虽然不违法,但是相较于登记婚姻,这种关系不被法律所保护的,我们之前就接到个案子,我们的当事人,与她的男友在2005年相识,之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了,10年他们俩就同居了,还生了一宝宝,他们是没有登记结婚的,12年的时候他们共同开设了一家服装店,服装店的收入都是由我们这个当事人保管的,他们在同居期间还在上海买了套房子,这套房子登记在我们当事人名字下面的,20年的时候两人因为生活琐事就分手了,没多久男方就把我们当事人给告了,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判决,房产是存在两人共同购买的意愿但是不是共有关系,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我们当事人女方的名字,所以房子呢归我们当事人所有,而女方也要向男方支付一半的房屋折价款。因此呢,即便是不结婚只同居生活,也需要将财产的归属明确,以免分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上海有名的婚姻家事事务所
离婚案件的判决依据是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产婚姻家事事务所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财产婚姻家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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