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产中介经济纠纷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来源:

    针对借款合同少了两个法律条文,分别为合同法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四条。2、少了合同法百九十八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担保法》的规定。”3、是不是借款合同或民间借贷就不能有担保了吗?或者说担保法就不保护了吗?不是的,这是因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担保法和物权法的全部内容纳入民法典,该条内容已经在民法典其他条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故该条内容没有必要再重复规定。4、少了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利率,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删除这一规定的原因,是因为银行从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完善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由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9时30分公布市场报价利率,所以不再参考基准利率。三、民法典将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及借款合同修改为实践合同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以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即民法典将原来的合同法规定的“提供借款时生效”修改为“提供借款时成立”。即民法典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修改为实践合同,就是必需交付借款才能成立。经济案件,找吴剑勇律师,专业可靠。浙江房产中介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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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证明陈x将系争200,000元款项支付给唐xx后,在合理期限内唐xx未将该笔款项转付给第三方,唐xx即为该笔钱款的实际借款人。4、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裁定书显示2015年龙谷公司被法院财产保全冻结500,000元,直至2018年该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裁定终结,以证明龙谷公司不具备支付股息的经济条件。5、龙谷公司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证明龙谷公司有6位股东,分配利润须经股东会决议。6、陈x与石润琴、王罡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及王罡出具的书面证人证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石润琴与王罡作为龙谷公司的股东均表示从未收到过龙谷公司的股息或分红。7、证人马永杰当庭所作证人证言,以证明2015年3月唐xx曾向陈x提出借款。经质证,唐xx认为,对证据1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该证据说明陈x可能与他人存在借款事实,与唐xx无关,也无法证明唐xx与陈x就本案系争的200,000元达成了借款合意。对证据2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唐xx已删除相关聊天记录,现无法确认该聊天记录是否经过删改,且无法证明聊天记录所涉“20万元”即为本案系争200,000元。对证据3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唐xx未将系争200,000元转账交付至第三人是因该200,000元并非借款。上海靠谱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经济案件律师,法律问题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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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钱款往来均是投资款、公司转账、旅游、租房等钱款,该笔钱款即为公司的业务交流款项。纵观本案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院认为:首先,交付的借款是由原告程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被告汤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非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对于所谓的业务交流款、公司交易往来,汤某在一审及二审中均始终未就是何业务、有何交易做出明确、具体的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每月汤某都从其个人账户向程某转账交付一定的金额,其中三笔明确备注为利息。该些钱款从时间、数额以及往来账户上看,符合程某所述归还借款利息的基本特点。再次,程某与汤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汤某认可程某通过其向其朋友出借借款、月利率1%等内容,且其已垫付两年利息。除实际借款人存有出入外,该聊天记录中所述借款的数额、利率及还款情况均可与程某的陈述相互印证。就该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及的借款金额,汤某称与本案无关,但始终未明确究竟是双方之间哪一笔或哪几笔的钱款往来对应该往来。并且,汤某在微信聊天中称其可向程某提供其朋友出具的借条,然而汤某并未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书面借条,也未提供其所谓将钱款交付朋友使用的转款凭据。故此中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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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陈x的上诉请求,可予支持;一审法院对此做出的处理存有不妥,本院依法予以更正。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杨浦区法院(2020)沪0110民初15186号民事判决;二、唐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x归还借款本金币200,000元;三、唐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x支付利息,以本金币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自2017年3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判决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币4,300元,减半收取币2,150元,由唐xx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币4,300元,由唐xx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汪毅审判员:黄亮审判员:郑璐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书记员:孙洁律师代理词本人吴剑勇律师受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及原告陈x的委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经过开庭审理,现就本案提供书面代理意见如下:一、关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意。1、原告在微信里面要求被告将20万元马上一次性还清,被告在微信里面不没有否认存在20万元借款的事实。吴剑勇,专注于经济纠纷案件的法律律师。江苏合同法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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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投资出现亏损为什么也应该返还原创作者: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20年经济律师盈科律师合伙人手机:一.前言大家都知道,投资有风险。自己直接对外投资,或者将交付给别人委托别人代为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投资带来的收益全部归出资人所有,但作为风险对等原则、如果投资出现亏损的,亏损也全部由出资人自行承担,接受的一方是无需承担返还的责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2022年11月28日审理判决了一件民间借贷与委托投资的案件,案号为(2022)鲁0303民初5684号。原告起诉时是按民间借贷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法院一开始立案为民间借贷**,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属于民间借贷而是构成委托投资,终定性为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法院审理此案虽然定性为民间委托理财合同**,但法院仍然判决接受的一方即被告向出资人即原告返还全部本金。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下面就对原告一开始起诉为民间借贷,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不属于民间借贷**,而是属于委托投资并终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定性,且仍然判决被告全额返还款项的案件及法律规定作一些自我认识与分析,供大家参考。二.委托投资与民间借贷委托投资是指一方将自有交付给委托人,由委托人按约定对外进行投资。浙江房产中介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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