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案件经济纠纷律师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面如何将法定人列为共同被告是经济律师需要重点考虑的事情。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承办了一个案件,接受原告的委托将公司与法定人列为共同被告,由法定人与公司共同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二、案情简介上海某建筑装潢工程公司由张某与赵某共同出资设立,张某同时被聘请为公司的总经理,营业执照登记显示张某为公司的法定人。上海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从事特种建筑安装的公司,公司有具体的采购部、仓管部、施工部、财务部分工负责公司业务,张某作为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人履行正常的管理工作,并且从公司正常领取工资薪金报酬。该公司长期向原告采购建筑材料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业务,原告每次均按约定的日期、送货地址、具体的型号及数量,将货款送到该公司的仓库,由仓管人员清点接收并签收货单,并由公司财务安排货款的支付结算与支付,法定人在内部履行公司管理过程的签字手续及流程。采购下单、签订合同、承运交货、收货签收、定期对账、开票付款,这样业务交易履行了数年之后,累积了将近百万的货款没有结清完毕,原告后来知道该公司已经陷入了财务危机,如果单独由公司承担偿付责任则面临公司无能力付款甚至公司破产,原告的债权回收面临重大风险。吴剑勇律师,经济法律领域的佼佼者,期待您的咨询。上海工程案件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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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上海市杨浦区法院(2020)沪0110民初151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陈x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x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事实和理由:一、唐xx有规律地向陈x按月还款共计23个月,每个月均为币(以下币种均为币)2,000元,并在还款时备注为“利息”或“还款”,可明显反映唐xx是在支付利息,再结合唐xx、陈x双方之间关于催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唐xx与陈x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即由陈x向唐xx出借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二、唐xx在一审中辩称其每月支付的2,000元是股息,与事实不符。一审法院认定唐xx每月支付给陈x的2,000元为股息,将转账备注“利息”在本案中做扩大性解释,而未让唐xx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唐xx辩称该些备注为利息的转款是股息,应当由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所谓股息,要由公司的股东做出决议后再行支付,且非由唐xx个人支付给陈x,而应由公司支付给陈x。同时,如果为股息,也不可能每月均支付,更不可能每月固定为2,000元。唐xx辩称,一、陈x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与唐xx之间达成了民间借贷的合意。江苏房产顾问经济纠纷律师选择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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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焦点问题1、一审败诉之后,很多当事人会选择上诉二审,在二审程序中如何争取有利自己的二审判决,是上诉人在二审中面临的法律问题。2、二审法律改判一审法院判决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百七十条一共有四项,其中一项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三项是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的基本层面分析,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依据多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法律依据。3、但客观现实是,在上诉案件中,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基本上占了绝大多数案件,也就是说上诉人启动的二审程序基本上是以继续败诉的方式结束。这是为什么呢?4、上海合同律师吴剑勇认为,大部分案件经过一审程序,因为我们对我们法官的培养、及绝大部分的法官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地履行司法裁判的责任与义务,大部分案件的判决结果应该说是公平正确的,既然一审法院大部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结果是正确,基于我们相同的法律体系及法院系统,二审法院对这些裁判正确的案件,当然也应该是继续维持原判而驳回上诉。4、但不可否认,仍然有少部分案件,因为一审法官对法律及证据的不同理解,或者可能基于其他各种原因。确实对案件作出偏差甚至作出错误的判决。

    综上所述,陈x的上诉请求,可予支持;一审法院对此做出的处理存有不妥,本院依法予以更正。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杨浦区法院(2020)沪0110民初15186号民事判决;二、唐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x归还借款本金币200,000元;三、唐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x支付利息,以本金币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自2017年3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判决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币4,300元,减半收取币2,150元,由唐xx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币4,300元,由唐xx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汪毅审判员:黄亮审判员:郑璐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书记员:孙洁律师代理词本人吴剑勇律师受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及原告陈x的委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经过开庭审理,现就本案提供书面代理意见如下:一、关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意。1、原告在微信里面要求被告将20万元马上一次性还清,被告在微信里面不没有否认存在20万元借款的事实。经济案件律师价格,吴剑勇律师让您感到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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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承诺原告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取回借款,2022年3月,原告向被告要求返还借款被拒绝。两位被告为夫妻关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两被告向法院提出抗辩意见:双方不是民间借贷关系,是投资理财,不存在借贷关系,挣钱与被告无关,赔钱也与被告无关。被告给原告打的投资理财的条子,其中一共收到,其中11万元已经按投资理财与原告结清,另外投资,该款我转给第三人了,第三人也没还给我,该款是转给了第三人投资失败,不同意返还。五.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法院查明当事人围绕着诉讼请求,依法向本院提供了证据,本院**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被告和被告李xx系夫妻关系。2021年10月22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凭证一份,载明:今梁xx在王xx朋友处理财陆万元整(60000),王xx保证梁xx的本金不会丢掉,每月利息1200元,之后存钱梁xx在陆续加本金。落款为:王xx。2022年1月23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0日,原告分三笔向原告转账35000元。原告自己在该凭证下部记载内容为:2011年1月23号,梁xx给王xx转账本金壹万元整,2022年1月25日,梁xx给王xx转账本金15000元。遇到合同问题?吴剑勇律师,您的专业选择。江苏工程诈骗经济纠纷律师

吴剑勇,上海经济律师,专注法律服务多年。上海工程案件经济纠纷律师

    吴律师还拥有的人脉资源,能够在必要时刻为客户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律师是否是的经济合同律师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看其是否有相关的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二是看其过往的案例经验和成功案例;三是看其在行业内的评价和口碑;四是看其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对于吴剑勇律师来说,以上几个方面他都完全符合。后,我们来谈谈为什么选择吴剑勇律师作为您的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首先,他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您在法律问题上得到准确的指导;其次,他的本地化服务能够帮助您更好地适应上海的法律环境;再次,他的人脉资源能够在关键时刻为您提供额外的帮助;后,他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态度也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总之,无论您是面临的企业还是个人,选择一位的律师都是至关重要的。上海工程案件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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