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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能否打赢民间借贷官司?原创作者: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20年经济律师盈科律师合伙人手机:一、案情简介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或亲属之间的相互借款,大家因为是朋友关系、亲属关系,同学或战友关系,所以在借款的时侯忽略了借条、借据、收条等之类的法律凭证。出借人也基于是朋友关系或者是亲属关系,出于信任的原因,往往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条等法律凭证。程某与汤某是长达十几年的朋友,双方交往关系极为紧密,双方经常来往、互动较多,不是基于朋友关系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休闲度假,有了商业投资机会也会一起共同参与、相互投资。数年来双方之间因为各种原因的经济往来,相互之间的银行转账往来累计达到百万元的金额。在众多的经济往来过程中,汤某就曾经向程某提出过一次借款,程某与汤某就是因为基于朋友关系,在这次借款之后双方没有出具借条或类似的任何法律凭证,也正是因为没有出具借条,再加上双方之间有大量的银行转账的交易往来,为该次借款的定性与返还存在重大的争议与风险。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朋友之间的友情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引起矛盾。在程某向汤某索要借款返还时,汤某就找各种原因与理由进行推诿,到了后竟然直接否认曾经借款的基本事实。吴剑勇律师,您的私人经济法律顾问。上海借贷律师
并同时规定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专属管辖优先于约定管辖。依据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属于买卖房产的纠纷,原告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所以房产所在地法院受理此案本身并无过错。但因为被告属于上海的企业,被告希望将案件移送上海法院管辖。二、原告起诉情况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昆明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昆明法院也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正式立案,案号(2024)云0127民初563号。原告起诉主要内容: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权益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云南省昆明市健康城房屋,被告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协助原告完成商品房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如被告未能完成被告所购商品房的全部更名手续,视为被告违约。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为原告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因为购房的房产所在地为昆明市,故此向昆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三、被告申请管辖异议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dai表被告申请管辖异议,认为本案不应按房屋买卖合同专属管辖。江苏建筑纠纷律师吴剑勇律师,经济法律问题的探路者,为您开辟新的道路。
在2月25日又开具给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货款**为338,375元,相应公司承诺将尽快付清所欠货款,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为证明原告共向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销售总金额,原告提供了销售清单35份,转账凭证13份,其中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转账52,991元,于2020年12月7日转账133,059元,于2020年11月25日转账40,075元。被告C装潢公司于2021年2月4日转账479,366元,于2021年8月27日转账149,000元,于2021年1月20日转账295,564元。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转账30,000元。案外人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转账101,,于2020年10月26日转账105,,于2020年10月30日转账111,250元。另有共有3笔不明户名的转账共500,000元,原告认可为被告转账。对于侍款事实,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认为其只是代位付款并非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关于被告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责任。原告根据《欠款确认及还款计划书》要求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虽然在该份文件上盖章,但并没有表达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终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作出了。
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三、被告申请管辖异议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申请管辖异议,认为本案不应按房屋买卖合同专属管辖,请求昆明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被告经营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申请管辖异议的主体要点:一、虽然原告买卖的对象是房产,债权转让的对象也是房产,但诉讼双方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协议,属于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债权类,应按债权债务认定本案,本案不应按不动产确定立案案由,应按权益转让的债权转让合同**确定法院审理的立案案由;二、《民事诉讼法》有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双方在权益转让协议书中按约定管辖的规定进行了约定,属于约定管辖,根据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所以本案应优先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三、诉讼双方之间的约定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的规定,所以应优先适用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至被告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审理。四、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向昆明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之后,昆明法院依法受理被告的申请。昆明法院审查后认为。经济案件律师吴剑勇,专业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高**法院终认定加盖了伪造印章的协议书成立并对诉讼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终改判而撤销一审判决中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判决内容,并改判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按协议书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法院认为虽然经鉴定案涉《协议书》中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但因同一公司刻制多枚印章的情形在日常交易中大量存在,故不能以合同中加盖的印章印文与公司备案印章或常用业务印章印文不一致来否定公司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而应当根据合同签订人盖章时是否有权或代理公司,或者交易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权或代理公司进行相关民事行为来判断。本案中有作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时任负责人持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以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名义签订案涉《协议书》,足以令作为交易相对人的青海宏信公司相信其行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并基于对其身份的信任相信其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而事实上,从海天集团公司单方委托鉴定时提供给鉴定机构的检材可以看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亦多次使用同一枚印章。因此。专业经济律师咨询,吴剑勇律师为您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江苏建筑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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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委托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代理案件,吴剑勇律师审查案件后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专属管辖的规定,还有约定管辖的规定,并同时规定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专属管辖优先于约定管辖。依据专属管辖的规定,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属于买卖房产的**,原告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所以房产所在地法院受理此案本身并无过错。但因为被告属于上海的企业,被告希望将案件移送上海法院管辖。二、原告起诉情况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向昆明的**法院起诉被告,昆明法院也以房屋买卖合同**案由正式立案,案号(2024)云0127民初563号。原告起诉主要内容: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权益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云南省昆明市**城房屋,被告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协助原告完成商品房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如被告未能完成被告所购商品房的全部更名手续,视为被告违约。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为原告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受人变更为原告的全部合法手续。因为购房的房产所在地为昆明市,故此向昆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上海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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