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卫生用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按其使用场所和使用方式分为家用卫生杀虫剂和环境卫生杀虫剂两类。家用卫生杀虫剂主要是指使用者不需要做稀释等处理在居室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环境卫生杀虫剂主要是指经稀释等处理在室内外环境中使用的卫生用农药杀鼠剂,是指用于预防、控制鼠类等有害啮齿类动物的农药。农药主要代谢物,是指农药使用后,在作物中、动物体内、环境(土壤、水和沉积物)中的,摩尔分数或放射性强度比例大于10%的代谢物。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续展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广安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不得不提到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之一——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权限内肥料登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所以,事实上,除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列出的免于登记产品外,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是否有肥料登记证还与所在生产地区有关系。生物有机肥登记代办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理,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办。
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磷肥产品部分)》规定,磷肥产品划分为4个单元,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和肥料级磷酸氢钙。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和新标准NY/T525-2021对有机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1、名称中的禁用语:肥料名称(包括商品名称)中不应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及谐音,包括但不限于:高效、***、全元、多元、高产、双效、多效、增长、促长、高肥力、霸、王、神、灵、宝、圣、活性、活力、强力、***、抗逆、抗害、高能、多能、全营养、保绿、保花、保果等。与肥料名称标注在同一行的内容(包括文字和图案)也应符合本条要求。2、新增:有机肥包装袋上要注明主要原料名称(质量分数≥5%,以鲜基计)。3、新增:有机肥包装袋上要注明单一养分含量。4、新增:氯离子质量分数的标明值,当产品中氯离子质量分数≥,应进行标注。5、新增:杂草种子活性标明值,应在产品中注明杂草种子活性的标明值。境外企业肥料登记需要额外提供的资料。
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续展受理条件:(一)申请人应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内肥料生产企业,申请登记的产品在工商注册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二)申请登记的产品属有机-无机复混肥(GB/T18877)、有机肥料(NY525)、水稻苗床调理剂(NY526)类范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且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三)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有农业部门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产品;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肥料登记,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不足1年的;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未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申请材料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2、原肥料产品登记证;3、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产品应用情况报告;5、生产企业考核表;6、委托检验协议;7、营业执照。卫生农药的类别和药效试验资料。乐山登记流程和费用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要求!广安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农药登记审批的流程:1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农药登记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2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审查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递交的《农药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接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审查。4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新农药产品评审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负责,其他农药产品评审由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负责。5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批。6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局根据部领导签批文件办理批件、制作《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审批的时限:1农业农村部自受理申请或收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意见后,在9个月内由农药检定所完成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2农业农村部收到农药登记委员会评审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广安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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