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物制剂研究院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来源:

制备口服缓释制剂的技术有多种,其中常用的包括膜包衣技术、骨架技术和渗透泵技术。膜包衣技术是一种常见的技术,适用于制备片剂、颗粒、小丸等口服缓释制剂。该技术通过包衣膜来控制药物在胃肠液中的扩散速度,同时也能够控制制剂药物的释放速度。制剂的缓释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药物性质、包衣材料种类、衣膜成分、包衣厚度以及包衣工艺等。常用的缓释包衣材料包括渗透型丙烯酸树脂和乙基纤维素等水不溶性高分子材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北京药物制剂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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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⑴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测定人体血、血浆和/或尿中活性成分浓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⑵人体药效动力学研究,即采用药效学指标来证明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⑶比较性临床试验研究,以临床疗效指标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⑷体外研究,基于体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体外溶出度/释放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由于不同制剂的特性各异,各种因素的变化对终端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安全有效性评价应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评价时应结合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北京药物制剂研究院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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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有效性研究的重要性:已上市产品经过非临床和临床验证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认可,因此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无需重复进行的研究。然而,由于制备工艺和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确定。因此,应进行相关验证性研究,以证实新产品的安全性与疗效至少不低于已上市产品。在进行安全有效性研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部分已上市产品可能缺乏充分的研究,说明书不完善,临床使用信息不足,同时也缺乏系统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再评价过程。

在有效性方面,应当证明研制的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生物等效性。对于通过生物利用度试验来验证生物等效性的产品,通常要求其在规定等效区间内与参考制剂具有相等的生物利用度。如果生物利用度降低,将会影响产品的有效性,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当生物利用度提高时,不能直接采用原产品的用法和用量,并且应通过临床试验来确定适当的用法和用量。对于需要改变用法用量的产品,不应再按照已有的国家标准批准药品。关于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参考制剂,应注意:由于同一品种的国家标准已经存在,可能会有多家药厂生产和进口该品种,但各家药厂所进行的研究工作并不相同。研究院以国际化为目标,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的药物创新研发质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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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标准可能未涉及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密切相关的个性化质量控制项目。此外,我国存在多种形式的国家药品标准,其中一些存在项目不全、检测方法精度低等问题,而且一些检测方法需要更新。修订国家标准应遵循“仿制品应跟随原品标准”的原则,只能改变质量控制方法,不能改变产品质量或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指导化学药新药及已上市药品(如发生临床不良事件、或拟用于新的人群等)的一般药理学研究。本指导原则是有关安全性研究的一部分内容。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中心,引进、汇聚外部创新资源。甘肃药物制剂研究所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立足淄博,拓展全国,形成多中心立体化星状辐射的产业布局。北京药物制剂研究院

口服药物的疗效研究需要考虑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过程,这直接影响药效。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受到药物活性成分和药物制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活性成分的溶解度和渗透性、制剂的溶出度或释放度等。由于体内吸收环境复杂,体外实验无法完全模拟真实体内吸收情况。因此,在要求体外溶出/释放一致的前提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口服制剂的体内释放、吸收行为与参比制剂等效。对于口服制剂的安全性考虑,主要包括对胃肠道的局部刺激性和由于活性成分过度吸收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北京药物制剂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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