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在研制新产品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过程控制方法是否与已上市的产品一致:起始原料、试剂和溶剂来源及质量。如果不一致,需要进行质量研究,包括杂质分析和稳定性研究,以确定对终产品(原料药)质量的影响。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不同,应按照《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的工艺研究。此外,在准备申请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时,还需考虑以下方面:工艺路线与工艺条件的选择依据。由于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的不同,原料药中可能会含有不同种类和水平的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研究院以建设“符合国际规范与标准的第三方医药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医药科技成果专业化平台”为目标。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可以使用测定血液、血浆或尿液中药物浓度等方法,来研究该制剂在全身的吸收安全性问题。因为不同类型的局部用药制剂有不同的研究要求,有许多给药途径,如皮肤、鼻腔、口腔、眼睛和直肠等,且制剂类型也有各种各样,如溶液、半固体和固体等形式。因此,在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时,需要综合考虑给药部位、剂型和释放机制等因素。一般来说,局部用药制剂可按其作用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产生全身疗效的,另一类只在局部发挥作用。对于产生全身疗效的制剂,通常需要进行动物的局部刺激性和过敏性试验,并以已上市的产品作为参照品进行药代动力学参数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同时,需要注意观察可能引起的局部和全身不良反应。云南药物制剂研究分析研究院致力于化学合成原料药、中间体、标准品、杂质以及药物等内容的实验室研发与技术服务!
根据药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⑴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测定人体血、血浆和/或尿中活性成分浓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⑵人体药效动力学研究,即采用药效学指标来证明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⑶比较性临床试验研究,以临床疗效指标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⑷体外研究,基于体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体外溶出度/释放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由于不同制剂的特性各异,各种因素的变化对终端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安全有效性评价应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评价时应结合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
必要时需要进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来证明制造的产品安全性不低于已上市产品,且其疗效与已上市产品相当。通过对比研究来证明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或“等同性”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判断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或“等同性”必须基于对质量控制各个方面的系统、综合评价,不能只基于部分质量指标的简单对比。在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中,通常也需要采用对比研究方法,例如在生物等效性试验中需要使用已上市产品作为参比制剂。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
研发的产品与已上市的相同品种可能在原料药制备工艺、工艺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现有的国家药品标准未必适用于新研发的产品,例如在质量控制项目、检测方法和限度等方面。第二,药品质量的控制需要结合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不同生产单位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方法不同,因此有可能需要调整药品质量标准的项目、检测方法和限度等。第三,部分国家药品标准(如中国药典)主要关注同一品种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的质量控制共性问题,而较难涵盖不同产品的个性化质量特征。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安徽化学药物制剂研究费用
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对于静脉注射制剂,如果在国家标准中没有收录细菌或热原检查,则应该进行添加。对于难以溶解的口服固体制剂,应考虑增加溶出度检查的标准。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检测项目。例如,由于合成过程中使用的溶剂不同,可以删除未使用溶剂的残留量检查项目。在制定注册标准时,如果研究表明国家标准中收载的方法不适用于研制新产品,或者新建方法在检测专属性、灵敏度、准确性、稳定性和耐用性方面有明显提高,更有利于控制产品质量,则可以采用新的检测方法。河北基础药物制剂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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