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造粒厂固废核查处理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来源:

与非固体废区别新《固废法》进一步理清固废与产品的定义,更加强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于固废的利用,还需参考下面的文件。即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5月15日出台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为工业固体废物产品化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体系结合当前中国各地区的固体废物处理现状来看,各地区的固体废物处理单一化现象较为明显。事实上,单一化的处理手段,难以保障固体废物资源化目标的实现。对此,需在充分评估当地固体废物产生量、废物成分特征的基础上,引入适宜综合处理技术,以扩充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理体系,间接提高城市固体废物处理质量。 35.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公益事业提供数据支持。象山造粒厂固废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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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贮存场、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a)运行期间,企业自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季度1次,每两次监测之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周边有环境敏感区应增加监测频次,具体监测点位和频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b)封场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半年1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10.3.4地下水监测因子由企业根据贮存及填埋废物的特性提出,必须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固体废物特性。常规测定项目应至少包括: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地下水监测因子分析方法按照GB/T14848执行。10.4地表水监测要求10.4.1应在满足废水排放标准与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针对项目建设、运行、封场后等不同阶段可能造成地表水环境影响制定地表水监测计划。象山工业固废核查公司14.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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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是从固体废物中回收与利用资源的工程技术方法。根据固体废物的来源、性质、特征和对环境的危害,对其进行处置、回收和利用的技术是环境工程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处理方法:①一般堆存。适用于不溶解、不飞扬、不腐烂变质、不散发臭气或毒气的块状和颗粒状废物如钢渣、高炉渣、废石等。②围隔堆存(在堆存场地四周建立隔离设施。适用含水率高的粉尘、污泥,如粉煤灰、尾矿粉等。③填埋。适用于大型块体以外的任何形状的废物,如城市垃圾、污泥、粉尘、废屑、废渣等。④焚化。适用于焚化后能缩小体积或减轻重量的有机废物污泥、垃圾等。⑤生物降解。利用微生物降解作用处理有机废物,适用处理垃圾、粪便、农业废物、污泥等。

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classIInon-hazardousindustrialsolidwaste按照HJ557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征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或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8GB18599—20203I类场classInon-hazardousindustrialsolidwastestorageandlandfillfacility可接受本标准6.1条规定的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符合本标准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3.9II类场classIInon-hazardousindustrialsolidwastestorageandlandfillfacility可接受本标准6.2条、6.3条规定的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符合本标准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33.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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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监测要求10.1一般规定10.1.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10.1.2企业安装、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规定执行。GB18599—2020810.1.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10.2废水污染物监测要求10.2.1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HJ91.1的规定执行。10.2.2渗滤液及其处理后排放废水污染物的监测频次,应根据废物特性、覆盖层和降水等条件加以确定,至少每月1次。废水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按照GB8978的规定执行。41.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公众参与提供数据支持。宁波矿山固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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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要求6.1进入I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b)有机质含量小于2%(煤矸石除外),测定方法按照HJ761进行;c)水溶性盐总量小于2%,测定方法按照NY/T1121.16进行。6.2进入II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有机质含量小于5%(煤矸石除外),测定方法按照HJ761进行;b)水溶性盐总量小于5%,测定方法按照NY/T1121.16进行。6.35.1.8条所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并满足6.2条要求后可进入II类场贮存、填埋。6.4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6.5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GB18599—20206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象山造粒厂固废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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