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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5月09日 来源:

船舶拖带是水上常见的比较经济的一种运输方式,一般说,拖船拖带的越多,运输成本越低,但往往带来拖带长度过长、宽度过宽、功率过小、航速过慢、避让操纵能力过差等缺陷。这些缺陷对在通航密度较大、流速较急、操纵水域有限的航道或航段,将严重影响其他船舶通行,不利于航道和港口通过能力的发挥,同时还将危及航行安全。因此,对船舶拖带,既要利用其积极有利的一面,又要防止其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一面,要结合港口、航道、船舶流量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对拖带长度、宽度,功率和比较低航速等有关要素,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定,作出恰当限制,以达到比较大限度地发挥船舶拖带的整体效益。船舶拖带的性质,从理论上可分为承揽、雇佣、运送三种契约关系及无因管理。北海浮网箱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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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海洋工程的发展,海上拖带作业十分频繁。诸如:各种非自航海洋工程作业船舶、挖泥船、浮船坞及海洋平台的调遣,海洋工程装置的运送以及大型海洋油船的应急拖曳等等。 海上拖航,又称海上拖带,是指承拖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并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承拖方是指用其自有船舶或租用的船舶为他人提供海上拖航服务并收取拖航费用的人;被拖方是拖航合同项下的被拖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拖物则是指驳船或其他无动力的船舶、钻井平台、浮船坞、浮码头等海上装置以及失去动力的船舶等。北海浮网箱拖航承拖方负责拖轮与被拖物之间的接拖与解拖,以及拖带航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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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拖带作业按航行区域可划分为:海上拖带、锚地拖带、港口拖带和内河拖带。按拖带方式可分为:吊拖、首拖、绑拖(傍拖)和顶推等。A,吊拖能充分发挥拖船的牵引力,适用于海上长距离拖带作业。B,绑拖为船靠船拖带,因此在港口和锚地中经常使用这种拖带方式。顶推在内河运输中较为多用,也常用于协助巨型船舶在港内掉头。海上拖航(Towage by Sea)又称海上拖带或船舶拖带,是指拖轮利用自己的动力和设备将另一船舶或其他可漂浮的物体在海上从一地拖至另一地的海上作业行为。在海上拖航作业中,提供拖轮的一方称为承拖方,而接受拖航服务的一方则称为被拖方

船舶拖带种类船舶拖带可分为:(1)单一拖带:即一艘拖船拖带一艘以上之被拖船。由于近代船舶吨位较大,单一拖带之困难度增加,下列共同及连接拖带遂应运而生。(2)共同拖带:即二艘以上拖船共同拖带一艘以上之被拖船。(3)连接拖带:即二艘以上拖船连续衔接拖带一艘以上之被拖船。海上拖带一般有吊拖、旁拖、顶推、组合拖带四种形式,旁拖和顶推只适用于风浪较小的封闭水域,大洋拖带普遍采用吊拖和组合拖带。港区由于可航水域受限,浅水阻力较大,交通密集,需要频繁转向,水流条件复杂,风、流对拖带船组的影响多变等等原因,我们往往既要获得较大的拖力,又需要拖带船组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因此港区较为普遍采用的拖带形式为组合拖带。同时,往往还要从成本考虑,节省拖轮,这又对拖带船组的安全性带来很大考验。因此,对引航员来说,熟悉港区拖带作业非常重要。拖轮必须能够根据被拖物的特征和作业要求,装备能安全拖带被拖物的拖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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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承拖方在起拖前和起拖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拖轮处于适航、适拖状态、妥善配备船员,配置拖航索具和配备供应品以及该航次必备的其他装置、设备。承拖方使拖轮处于适航,适拖状态,既是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船舶拖带的性质,从理论上可分为承揽、雇佣、运送三种契约关系及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殊为少见,实务上,船舶拖带仍以承揽、雇佣者为习见,故英美法例均以承揽、雇佣关系处理船舶拖带之法律问题。

按拖带方式分,可以发划分:吊拖、首拖、绑拖和顶推等。大连远洋拖航报价

在拖航操纵性受到限制、船舶机动性能降低时,应注意风浪影响,拖航时需悬挂信号灯,严格按避碰规则拖航。北海浮网箱拖航

运输型拖船它是以拖带驳船队为主要任务的内河及海上拖船。这种运输方式的优点是经济较好。而随着拖驳运输的进一步发展,在航道条件较好(宽阔、弯度小)的内河和风浪较缓和的沿海采用顶推船队。顶推船队的主要优点是船队的总阻力降低,拖船螺旋桨的尾流不影响驳船阻力,消除了拖索造成的阻力损失.因而水动力性能比拖船队好;驳船上船员人数可减少,甚至可做成无人驳,更经济。借鉴国外运用顶推船队的经验,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研究和推广推驳船队运输,并在汉水、长江、黑龙江、黄河及渤海的河海联运中都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现已成为内河货运的主要方式北海浮网箱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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