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关进口化妆品承诺守信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来源:

      进口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

      1.绝dui化词意。如特级、换肤等。

      2.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ren”的,属虚假性词意。

      3.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4.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药用、除菌等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5.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6.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

      7.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8.庸俗性词意。如“裸”用于“裸tie”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9.封建迷信词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10.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上海清关进口化妆品承诺守信

进口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我国境内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境外注册人、备案人不可直接进行申报工作,应当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境内责任人方可;(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化妆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能力,进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还应当进行化妆品安全评估,并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

     境内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以注册人、备案人的名义,办理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二)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与报告工作;(三)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实施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召回工作;(四)按照与注册人、备案人的协议,对投放境内市场的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五)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初次申请特殊进口化妆品注册或者办理普通进口化妆品备案时,境内的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等。 自贸区真空塑封进口化妆品价格合理东尔公司从事进口化妆品标签加贴多年,您可以放心选择,质量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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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以下简称《目录》),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进行了更新。根据公告要求,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该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取得注册或完成备案但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目录》更新后新增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通过变更配方,替换或删除相应禁用原料的方式,保留原注册或备案编号。拟保留原注册或备案编号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的注册备案变更程序,提出配方变更申请,并按照新产品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提交相应的检验报告、安全评估等相关安全性资料。已经按照承诺制审批程序完成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的产品,注册人可在国家药监局开展事后技术审查之前,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变更申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逾期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相关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

    “食品级”进口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一些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进口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把这样的进口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进口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化妆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在进口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进口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果出现不适症状,还应及时就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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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进口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进口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进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进口化妆品质量管理,诚信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进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儿童进口化妆品可追溯。进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可能的应用场景,遵循科学性、必要性的原则,研制开发儿童进口化妆品。儿童进口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儿童进口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法国进口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流程、批发货源进口化妆品;法国进口化妆品。自贸区进口化妆品客户案例多多

化妆品进口报关要准备以下材料。上海清关进口化妆品承诺守信

什么是美白进口化妆品?

      美白进口化妆品一般是指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进口化妆品。由于此类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进口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目前,我国对于美白进口化妆品的判定主要基于产品的标签宣称和产品内在属性。另外,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预计清单发布后会对我国美白进口化妆品的界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在我国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也归于去斑美白类化妆品管理,不过这类产品数量相对较少,许可批件上的产品类别处印有“去斑美白类(具物理遮盖作用)”字样,在此类产品标签上也需要明确标注“具物理遮盖作用”以示区分。这类产品是起临时的遮盖性美白作用,并不会真正使原有皮肤颜色变白,因此大家在选购去斑美白化妆品时要特别注意这两类产品的区别。 上海清关进口化妆品承诺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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