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研档案管理模式
1.国家、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国家、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2.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3.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档案检查工作的程序。北京科研档案管理模式
1.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可以集中管理下级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3.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北京科研档案管理模式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2。
1.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2.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3.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4.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
1.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2.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3.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4.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5.机关通过机构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电子档案的文件移交工作。
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a)应能按6、7、8.1-8.4给出的相关要求形成、收集、整理、归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b)应内置电子文件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等工具,支持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完整收集、整理应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c)应能以单个流式文档集中记录电子文件拟制、办理过程中对其进行的全部修改信息。d)能按内置规则自动命名、存储电子文件及其组件,保持电子文件内在的有机联系,建立电子文件与元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e)能按标准生成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归档数据包,或向归档接口推送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f)能对已收集、积累的电子文件的所有操作进行跟踪、审计。g)需通过业务系统开展电子档案管理活动时,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应参照GB/T29194-2012、ISO16175-3:2010等标准以及5.2给出的要求执行。机关档案的负责人与部门。上海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北京科研档案管理模式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保管期限是按照片、底片的价值划定的存留年限,分为长久、长期、短期三种。对照片、底片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2.密级是指照片、底片保密程度的等级。密级的划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GB/T7156及有关规定执行。3.底片号是固定和反映底片在全宗内排列顺序的一组字符代码,由全宗号、保管期限代码、张号组成。其格式如下:全宗号一保管期限代码一张号。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保管期限代码:分别用“1、2、3”或"y、C、D”对应长久、长期、短期。北京科研档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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