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劳动纠纷案由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来源: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与劳动人才竞争密切相关,构成了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人民法院衡平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良性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张某与某体育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张某与某体育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妻持有95%股份的某公司与某体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面对劳动者通过配偶投资、经营有竞争关系企业等隐蔽型违反竞业限制行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判令劳动者返还竞业经济补偿并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有利于激励企业依法获取经营优势,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又如某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李某作为该公司研发人员,在辞职后拒不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致使该公司启动备用方案,补救研发项目,因迟延交付样机承担了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赔偿某公司损失,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劳务合同有争议,天境星峰律师,用法律智慧为您化解难题。温州劳动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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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骗、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但劳动者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述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除外。所以,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审慎行使自身权利。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作为依据,还要注意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予以区分,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这些项目工伤保险有其相应的标准。湖州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例劳务关系遇挑战?天境星峰律师,助您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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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订立承包合同规避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崔某到某高纤公司的车间工作。2022年3月,某高纤公司与该车间全体人员(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崔某等要遵守某高纤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本协议视为某高纤公司与该车间全体人员(含崔某)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某高纤公司于2022年3月、4月、5月分别向崔某支付报酬。2022年6月,崔某在工作中受伤。崔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高纤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某高纤公司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崔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崔某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某高纤公司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崔某自2022年2月至6月一直在某高纤公司的生产线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按月领取劳动报酬。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载明该协议视为某高纤公司与崔某等人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崔某需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等约定亦证实某高纤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适用于崔某,崔某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审理法院判令崔某与某高纤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劳务纠纷不必慌,天境星峰律师,为您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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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全部员工?】 用人单位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体并非是全部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签订期限作出了限制,即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天境星峰律师,专注劳务法律领域,为您的权益把关。徐州劳动纠纷仲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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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常见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① 有关部门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等的鉴定材料; ② 医治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食宿费、康复器具等费用单据; ③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清单; ④ 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受伤后的工资发放情况)等。 举证责任规定: ① 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就存在工伤伤害的事实、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时间、停工留薪期、住院医治起止时间及医治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就已支付的工伤损害赔偿费用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提供劳动者非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温州劳动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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