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来源:

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为了子女的合法利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杨浦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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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怀孕的,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仍应继续审理。基于同居产生的债务应如何确定清偿责任?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别处理。如何认定事实婚姻?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实婚姻还受法律保护吗?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同居的双方必须补办登记,否则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障。宝山专业婚姻家事纠纷律师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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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依法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离婚诉讼的提起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等。离婚诉讼的首要原则是尊重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当准予离婚。这一原则体现了对个体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保护。

诉讼只是离婚的方式之一,有很多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但是会有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之后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或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约的问题。这样做是否可行?根据实务中的案例,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但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状况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决。离婚案件的调解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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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法定原因反映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原则,即婚姻应当建立在相互尊重、忠诚和关爱的基础上,当这些基础动摇或丧失时,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案件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杨浦动迁款婚姻家事哪家好

婚姻家事就财产问题、债务在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杨浦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资金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之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离婚案件遗漏子女抚养的处理,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杨浦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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