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时间:2024年11月02日 来源:

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成主流,在传统观念更为根深蒂固的乡村,公益性骨灰堂这种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为殡葬革新开辟了一条新路径,使传统祭祀风俗朝着文明低碳祭扫转变,有效助力了广东省殡葬革新。念亲堂是潮州市枫溪区枫二村的公益性骨灰堂,建于1999年,2000年投入使用,内部设有殡仪堂和骨灰堂,殡仪堂供村民们开展一些殡仪和民俗活动,骨灰堂则专门用于存放骨灰,念亲堂在服务本村村民的同时,还服务周边镇、村。据了解,全村人数约3800人,现存骨灰超千份。花盆葬是一种环保的生态节地葬方式,让逝者的遗体转化为植物的营养。普陀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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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节地生态安葬?我市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镇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建有率已达100%,省级示范点25处,家属可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者市级公墓官山生态陵园,了解、选择安葬点和安葬方式。选择海葬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预约手续。届时,民政部门会组织集中海葬活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2019年,我市出台全市统一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实施骨灰撒散、树(花)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给予500元—10000元奖励补助,并对实施树(花)葬、草坪葬人员(要求在约定安葬区域采取深埋的方式安葬骨灰,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安葬方式)免除墓穴使用费用,鼓励大家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普陀合葬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生态节地葬以自然的方式回归大地,向逝者表达尊重与怀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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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逝者近亲属享有对骨灰进行安葬的权利,处置逝者骨灰也是祭奠权的基本内容。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头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具体顺位而言,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法定继承顺位的规定予以确认,即配偶、子女、父母为头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一般而言,出于尊重逝者意愿的角度出发,骨灰安葬方式应遵遗愿。如未留有遗愿,则应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尊重逝者所在地区的传统习俗、社会习惯、宗教信仰。在此情况下,亲属之间仍然无法就安葬方式协商一致,则依较亲近原则确定权利主体顺位,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疏为优先考量因素,以与死者生前生活的紧密程度为辅助要考量的因素。

建节地生态葬奖补制度,《意见》明确,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大家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逝者、教育后人。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带头推行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殡葬服务单位或使用者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推动环保殡葬用品的推广应用。生态节地葬让逝者与环境共享一片安详和谐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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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质上来说,有关部门的补贴举措,一方面是一种正向引导,另一方面是以物质补贴的形式,对逝者的遗愿和生者的意愿充满敬意的一种厚待。所以,从仪式上、精神上、物质上各方面来说,生态葬既不简单也不简约,何来“薄葬”之称?节地生态安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地葬趋势:从传统墓地到生态公园,实现生死共存。普陀合葬生态节地葬一条龙服务

低碳生态节地葬强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担,推崇自然和谐共处。普陀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今年,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收到的海葬申请比去年多了一倍。当节地生态理念与“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发生碰撞,该如何解开大家的“心结”?近年来,福建各地从政策奖补、宣传教化、服务提升等方面出台措施。走进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一个鲜花盛开的花坛格外引人注目。“别看这个花坛占地面积只有100来平方米,里面深埋了1985位逝者的骨灰。”福州市殡葬协会会长、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总经理林军介绍。作为福州较早响应节地生态安葬推广号召的经营性陵园,三山人文纪念园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发了树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截至目前,已有4645位逝者选择以更生态、环保的葬式长眠园中。普陀室内生态节地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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