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硝胺杂质监管策略
自2018年以来,FDA一直在调查某些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存在情况。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组胺‑2阻滞剂 (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抗糖尿病药物(二甲双胍和西他列汀)、(利福平和利福喷丁)和戒烟药物 (伐尼克兰)中发现了亚硝胺杂质。FDA继续了解各类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存在情况,并与制造商和申请人合作评估其产品并确定适当的措施。由于亚硝胺杂质问题不只限于美国药品供应,FDA和其他监管机构已合作共享某些信息,协调检查工作,交流有效的分析方法来检测和识别各种亚硝胺杂质,并制定快速解决方案以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和质量。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北京亚硝胺杂质监管策略
例如,由于来自多个客户的催化剂批次的组合,在被第三方承包商回收时,亚硝胺杂质就被引入到大量的三-N-丁基氯化锡催化剂(用作三-N-丁基叠氮化物的来源)中。淬灭过程作为亚硝胺杂质的一个来源,当直接在主反应混合物中进行淬灭步骤时(即当向反应混合物中加入亚硝酸以分解残留的叠氮化物时),存在亚硝胺形成的风险。这会让亚硝酸与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中的残留胺直接接触。如果没有适当的去除或纯化操作,或者如果没有针对去除特定杂质的优化操作,亚硝胺杂质可能会被带入后续步骤。江苏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研究院平台包括粉碎-压片室、制粒-干燥室、制丸-包衣室、制剂包装室、液体制剂室、稳定性考察留样室等。
尽管一些药品中发现了亚硝胺杂质,并且当这些杂质的含量不可接受时,一些批次的药品被召回,由于使用易产生亚硝胺杂质的工艺和材料,其他API和药品中可能存在亚硝胺杂质。因此,本指南中的建议适用于以下情况:(1)所有化学合成 API;(2)含有化学合成 API 或片段的药品 (包括含有合成片段的生物制品);(3)因本指南中所述的其他因素而存在风险的药品。(4)半合成和发酵产品由于其结构而存在风险,类似于化学合成API。本指南修订了2021年2月发布的同名指南。
应至少对三个是性批次进行验证性测试。根据结果,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以下因素来确定是否应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如果确认性测试表明亚硝胺水平不超过推荐AI限值的10%,则不需要制定规范(方法和验收标准),前提是充分了解根本原因,并建立和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如果生产工艺、辅料、API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其他材料发生变化,则应在工艺验证研究期间和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重新评估亚硝胺水平和控制需求。相反,如果在生命周期的任何一点,结果都高于推荐AI限值的10%,则应制定规范。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实验室、仪器室、药物设计/计算机辅助室、分析室等四个功能区域。
关于已批准申请和DMF的变更报告,请参见第V.C.节。API制造商应审核其供应链,并监控其是否存在任何风险的API原材料和中间体。API制造商应保存记录,包括原材料或中间体供应商的名称、原材料或中间制造商的名称、以及API制造前处理材料的任何重新包装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在适当的情况下,API制造商应制定控制措施,并考虑风险材料的附加规范,以防止亚硝胺杂质的形成。为了避免交叉污染,API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溶剂、试剂和催化剂等回收材料时,应只在回收材料的同一步骤或同一工艺的早期步骤(如果有足够的纯化)中使用回收材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称号。贵州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致力于缓控释技术、透皮技术、脂质体技术等多剂型的药物的研发与服务。北京亚硝胺杂质监管策略
仲胺、叔胺和季胺以及亚硝酸盐也可称为亚硝胺前体。在本指南中,原材料是一个通用术语,用于指用于生产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起始材料、试剂和溶剂。供应商提供的含亚硝胺杂质的原材料:当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含有亚硝胺或前体时,可能会引入亚硝胺杂质。原子能机构观察到供应商来源材料中亚硝胺杂质的以下根本原因:在运输溶剂的储存容器之间转移杂质时,在新鲜溶剂(邻二甲苯、甲苯和二氯甲烷)中发现了亚硝胺。亚硝酸钠是某些起始材料(如叠氮化钠)中的已知杂质,可能存在并在酸性条件下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北京亚硝胺杂质监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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