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站式农药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体规定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登记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体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克/升)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时,产品质量标准应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设定要求相同。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则变更有效成分含量。企业标准的编写,企业标准的备案!南充一站式农药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印刷:1、外包装袋上的标识内容可作为合格证所需标识内容的一部分,合格证的内容可以用喷码或易于识别的电子标签等形式直接标注于外包装上等(即外包装上的合格标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或批号、质检员代码、检验结果。2、一块上下左右均居中的矩形区间,矩形区间的长和宽应分别为包装容器长和宽的65%~80%,该选用面应为容器的主要面之一,,区间的各边应与容器的各边相平行。区间所有标识,除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标记外均应水平方向按汉字顺序印刷,不得垂直或斜向印刷标识内容,不妨碍对标识文字的快速辨识。3、包装袋的侧边可横向(以包装袋平放为准)标明产品类型、等级、配合式或养分含量。4、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表1要求。同一项目应使用相同的字号,净含量不应与养分在同一行标注。5、进口肥料的第4、5项执行相应的法规或规定。进口肥料应标明原产国或地区。乐山肥料登记全程代理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
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磷肥产品部分)》规定,磷肥产品划分为4个单元,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和肥料级磷酸氢钙。
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含有的杂质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记的原药。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剂型与登记产品相同,其他助剂未***增加产品毒性和环境风险,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且所使用的原药为相同原药的制剂。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新剂型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剂型尚未登记的制剂。新含量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登记的制剂。新混配制剂,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混配两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新使用范围,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范围尚未登记过的。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农药"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
如何查询农药登记申请进展情况?登录农业农村部***服务平台,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网上申请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已经受理但未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或授权其他企业使用登记资料?不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如何缴纳登记费?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登记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证。自贡专业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四川省权限内肥料变更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证。南充一站式农药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5月7日发布了《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有机肥料市场,促进有机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有机肥料新标准,促进四川省肥料登记规范有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有机肥料生产相关企业,立即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开展生产活动,按新标准进行肥料登记。一、权限内肥料登记企业需严格按照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开展肥料产品检验,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须提供原料安全性评价材料(安全性评价参照《四川省商品有机肥料主要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附件)执行)”的内容说明。二、权限内肥料续展登记关于“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需提供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产品检验报告,1、若使用适用类原料的,2021年6月1日以后需提供新标准的检验报告,可办理续展登记;2、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的,不再办理续展登记,必须重新办理肥料登记,经评审。南充一站式农药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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