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
1.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档案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机构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机构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机构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机关档案业务服务与人员要求。海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
档案管理1.开展电子公文归档工作应遵循保留形成原貌,保持有机联系、保证长期可用的原则。电子公文归档过程中发生责权交接、数据格式转变等重大变化时应形成并留存其变化记录。2.电子公文归档时应要求归档信息包中不包含非开放的压缩、加密、鉴名、印章、时间戳等技术措施,以减少技术依赖性。3.电子公文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应由电子公文形成或办理部门完成,档案部门负责档案接收并对整个归档过程子以必要的业务指导。4.电子公文拟制或办理时应确定是否需要归档,归档工作宜采用随办随归方式,向档案部门移交时间不能超过电子公文整理完成后的次年6月。5.党政机关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制定电子公文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辽宁文书档案管理业务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涂改、伪造档案的。(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2.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保管期限是按照片、底片的价值划定的存留年限,分为长久、长期、短期三种。对照片、底片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2.密级是指照片、底片保密程度的等级。密级的划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GB/T7156及有关规定执行。3.底片号是固定和反映底片在全宗内排列顺序的一组字符代码,由全宗号、保管期限代码、张号组成。其格式如下:全宗号一保管期限代码一张号。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保管期限代码:分别用“1、2、3”或"y、C、D”对应长久、长期、短期。照片档案的保管期限。
项目档案整理1.建设单位应结合有关规定、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制定项目档案分类方案。档案分类方案应符合逻辑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的原则并保持相对稳定。2.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依据项目档案分类方案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和排列上架。记录工程部位的音像档案,宜与该单位工程的纸质档案统一编号,与其他音像档案集中存放保管。3.建设单位档案机构应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并参照DA/T12的规定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卷。项目档案的鉴定1.建设单位档案机构应依据保管期限表对档案进行价值鉴定,确定其保管期限,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时,该卷保管期限应从长。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2。海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海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
1.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技与管理并重、便于利用和安全可靠的原则。2.应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实施全程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安性、可靠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职责与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部门的职责与分工:a)档案部门负责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要求,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培训;负责指导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按归档要求管理应归档电子文件;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编目、管理和处置等各项工作;b)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著录和移交归档等工作;海南实物档案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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