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结算律师
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专注经济纠纷与合同法律服务吴剑勇律师,身为上海经济律师网的创始人,以其20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经济纠纷和合同法律领域树立了杰出的律师形象。作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吴剑勇律师不仅深耕于民法典相关法律事务,更在合同纠纷、公司法案件、等领域展现出非凡的能力与敏锐的判断力。领域的精细把握吴剑勇律师擅长处理各类经济案件,尤其精通合同法和公司法。他能够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形成独特、的解决方案,以高度的技巧和深入的法学理论为基础,化解当事人的法律难题,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超过20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吴剑勇律师亲自承办了众多经济合同法律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及诉讼代理服务。他所承办的案件涉及合同法、公司法、仲裁法、票据法、担保法、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多个法律领域,体现了他在经济法律服务方面的性和深度。律师团队的协作吴剑勇律师非常擅长发挥团队的协作精神,以整个律师团队的力量为客户提供比较好的法律服务。这种团队合作精神不仅体现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反映在他创立的上海经济律师网上。经济律师事务代理,吴剑勇律师以高效、专业的服务赢得客户信赖。上海工程结算律师
原告与被告在《商品房权益转让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如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该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事实及理由成立,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百三十条,《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将本案应移送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审理。五、吴剑勇律师的法律分析不动产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基本规定,但不是关于房产的案件都属于专属管辖。司法解释对不动产**有明确的定义及规定,不动产**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本案虽然是房屋买卖,房屋虽然属于不动产,但却不属于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而属于一般的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债权类**,所以只属于买卖房产引起的法律**,但本身不属于不动产**,不能按不动产**认定专属管辖,所以法院终采纳了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提出的本案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法律意见。另外,约定管辖优先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浙江专业经济律师代理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的利刃,为您切开法律的迷雾。
该文件中并无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承诺承担责任。第二、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同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三、第二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和第三次签署的补充合同都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四、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原告付款属于代收代付关系。第五、原告诉请的金额组成依据不足,且有部分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工地无关。四、法院裁判结果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张某、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盖章及签字的《欠款确认及还款计划书》,内容为:2020年2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未付货款1,564,,利息是196,108元。张某承包某房产开发项目中的幕墙项目时,是用被告C装潢公司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现经过钢材供需双方的友好协商,张某同意将房产开发商抵给被告C装潢公司的房产,以**币106万抵给原告作为部分材料款,被告C装潢公司负责在年内将该房产的产权转给原告**的个人名下。原告在2021年2月8已开具给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货款**为149,000元。
吴剑勇律师:您身边的经济纠纷解决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法律问题如影随形,特别是涉及经济纠纷时,选择一位、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我们将介绍一位在上海地区享有盛誉的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信赖的法律顾问。一、吴剑勇律师简介吴剑勇律师毕业于国内法校,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的知识。作为一名专注于经济纠纷领域的律师,他在处理各类经济合同案件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复杂的商业合同纠纷,还是涉及大额的经济诉讼,吴律师都能以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精细的解决方案。二、业务范围与专长1.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律师擅长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债权债务、投资融资等领域。他深知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能够为客户提供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2.上海合同律师:作为上海地区的合同律师,吴律师对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有着深入的了解。他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合同起草、审查、修改等服务,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很大程度的保护。3.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在上海这个经济繁华的大都市,经济合同纠纷层出不穷。 吴剑勇律师,他的法律服务覆盖了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
还款计划盖了章不承担责任的原因是什么?一、案情简介张某在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以C装潢公司的名义在浙江省承接了一个房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期间部分工程款通过C装潢公司进行流转支付给供应商用于建筑材料的采购。原告上海某A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材料供应商,原告上海某A公司与张某实际控制的上海B建筑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上海某A公司向张某承接工程项目销售建材,原告上海某A公司开始供应建材,前后累计供应金额为五百万左右。原告上海某A公司为了保障货款回收的安全,之后又与张某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了每月定期对帐一次并按期付款,如果逾期付款的按月息,并约定如果张某拖欠货款严重时当工程回款到达张某的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帐户时,可以直接扣除所欠货款及违约金。但可惜的是原告上海某A公司仍然没有及时收回全部货款,逾期货款累计达133万元。后来,原告上海某A公司得知张某从开发商处取得了一套房产用于抵扣其工程款,原告上海某A公司要求张某将该房产抵债,以便达到收款货款的目标。并要求张某让其的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一起签订还款计划书。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基于对张某的信任。吴剑勇律师,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赞誉。浙江债务抵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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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项规定的不动产**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不动产**确定管辖。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也不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而属于一般的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债权类**,故本案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应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形。上海工程结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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