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能评估流程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立体绿化、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试点示范工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等。”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五)交通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替代、尾气处理项目,鼓励应用新机制、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九)循环经济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开展工业、农林、城建、生活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和利用率,推进再制造和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试点示范。”占地面积大于0.5公顷小于5公顷或者土石方量大于1000立方小于5万立方米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表。临港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能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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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节能评审机构开展验收的,验收单位应向节能审查部门提交书面节能验收意见。对于项目节能验收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的,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通过”: (一)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强制性节能措施; (二)建设单位提供虚假验收资料,存在故意隐瞒、数据作假等情况; (三)与国家及上海市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符的情况; (四)未提供关口计量器具信息的; (五)项目未接入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适用于等价值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 (六)项目未接入所在区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适用于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节能验收过程中,若发现项目采用国家及本市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节能审查部门应对相关情况依法处理。青浦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能审查哪些项目要做节水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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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市监规范〔2023〕1号)规定: “三、支持范围 (一)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功能提升、安全升级以及数据应用等项目建设。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如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数据中心、新能源等专项项目)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全能源品种接入,且一级(关口)表具接入比例达到100%、二级表具接入比例达到95%以上、三级表具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的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上传的建设费用,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采集设备、现场施工、传输网络等投资。 (三)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实现相关重点用能单位燃气、热力等能源品种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上传的建设费用。 鼓励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对所监控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予以配套补贴。
第三条(扶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且在本市年节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按不同类型和年节水量,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与节水相关的投资)的50%。年节水量应按照国家标准《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 34148-2017)计算。 (一)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对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按照9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 年利用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用于工业直流冷却使用的,按照1.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用于其他工业生产用水或城乡公共设施用水的项目,按照3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的,按照0.1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三)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 对年利用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按照1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对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负责审核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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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可能对防洪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建设项目符合防洪标准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必须符合防洪标准,并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 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项目背景和评价依据:明确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规模及前期工作概况,列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基础资料收集:收集河道演变、水文资料等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一致性。如何做好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临港建设工程咨询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流程
节能评估、审查与验收的全程指南。临港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能评估流程
四、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监测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应用系统功能提升、数据通讯及其它必要的建设费用,由监测平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市市场监管局上报项目建设方案,经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核定。 (二)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能源销售转供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实施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联网的,由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按改造费用的20%予以补贴,其中,*实现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每家单位市级补贴不超过7.5万元;重点用能单位及专项项目主体同时实现一级(关口)、二级、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每家单位市级补贴合计不超过30万元。”临港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能评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