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部门申请对该项目开展节能验收工作。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申请验收时,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申请表》; (二)节能验收自查报告。 建设单位应根据节能验收工作需要,提供可证明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中节能措施的相关文件,如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设备检测报告、竣工图及设计方案等。节能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验收工作,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单位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二)工业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工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节能减排降碳成效,具有推广意义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具有推广和示范作用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三)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江苏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评价服务机构哪些项目要做节水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四)建筑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立体绿化、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试点示范工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等。”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五)交通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替代、尾气处理项目,鼓励应用新机制、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 “第四条(支持范围) (九)循环经济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开展工业、农林、城建、生活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和利用率,推进再制造和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试点示范。”
水资源论证原则 相符性原则。 评估符合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符合上海市总体规划、杨浦区单元规划、杨浦滨江南段控规以及杨浦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评估充分考虑片区涉及的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 约束性原则。 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刚性约束要求,坚持以水定需,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 协调性原则。 与区域发展其他规划的水资源需求与保护管理相协调,统筹考虑片区各类用水需求的关系及供排水设施的系统性,保证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依据批复相关规划成果,资料与数据真实可靠,采用的水文资料具有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保证成果科学,客观,公正。取水许可证代办公司。
节水评估的目的 (1)采用事前控制的方法,把节水管理的“关口前移”,在项目设计阶段就防止落后的用水技术和设施的存在,将能源和资金的损失,以及水资源的浪费杜绝在项目的建设之前,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技术,保证项目建成使用后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 (2)使项目在决策研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本身的用水设施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各项用水设施的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要求。 (3)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降低企业运行经济成本,因地制宜,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要求节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 节水评估的任务 (1)评估项目用水量标准和用水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有关节水技术法规; (2)评估项目选择的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和用水设施是否符合合理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有关要求; (3)评估项目建成后用水消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外用水的先进指标,用水设备运行效率是否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流程。江苏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咨询节水设施设计方案评价服务机构
上海防汛论证报告编制需要资质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二)污水资源化利用。扶持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包括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等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管道工程、泵房建设、水处理设备购置、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扶持各领域实施雨水回收利用、海水淡化利用等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配套管道工程、水处理设备购置、蓄水池建设、高效喷(滴)灌设备购置及其他配套设施。 优先扶持国家和本市重点支持的节水减排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减排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选择本办法扶持范围中的一项给予扶持。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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