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力废旧物资回收站电话
2008年《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取消了原财税【2001】78号《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有关增值税赠策的通知》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财税【2008】157号文件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门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规范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以绿色、低碳、环保为主流导向发展我国社会经济。苏州电力废旧物资回收站电话
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由于实际供货的散户不具备自开增值税发票的条件,在其销售货物后,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发票。由于散户数量众多、申请开发票报送资料复杂、且散户需要承担开票应缴纳的税费,使得大多散户不愿申请开发票。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多方面推开,增值税发票在经济活动中的需求越来越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均需要取得增值税专门用发票用以进项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了满足下游购货商的需求,散户逐渐选择挂有资质开票的回收主体开展废旧物资销售业务。经营也逐渐成为废旧物资行业回收业务的惯用做法。姑苏区电子废旧物资回收商废旧物资回收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
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正常情况下,回收企业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投售人处收购货物,应当取得发票(包括税务机关开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回收企业从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手中收购货物,税务机关开的发票、收购凭证及内部凭证均可作为扣除依据,《管理办法》中“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以目前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为标准计算,则回收企业从单个个人手中回收货物可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20万/年。如果单个个人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回收企业的相关支出仍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样的要求与废旧物资行业回收实际脱节,因为回收企业需要对接的收购对象较多、收购数量需求庞大,回收企业不能直接从散户手中收购货物,因此往往存在个别大户先将零散的货物集中收购,再将货物销售给回收企业。该种情形使得大户的投售量巨大,单个大户每年投售额接近千万甚至几千万,尤其是投售废旧钢铁、废旧金属等单价较高的品种。
国家大力发展和推广循环经济,提倡再生资源、能源循环利用、高效利用。国家发改委对“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作出整体部署。循环经济发展是强调资源循环利用、高效利用,提高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利用率和回收再生率。当前,我国资源、能源有限,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也是“十四五”发展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发展循环经济不只是打造资源再生循环型产业体系,更是加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共建和谐绿色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支撑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在中国已有数十年的高速发展,但仍处于行业优化阶段,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精细化分拣水平低、行业管理不规范、资源报价信息不对等、小厂回收导致环保问题等行业痛点,这也导致废旧物资与废旧资源的回收率、再生率对比欧美发达国家依然普遍偏低。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
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净化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但是,在多年执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再生资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精髓在于“利用”,而非“回收”。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只是一个流通渠道,其并未对废旧物资进行加工再生产,对其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并不符合政策制定初衷。二是按原来政策规定,废旧物资收购方自开发票、自抵进项税,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管理。事实证明,近年来税务机关通过稽查也发现了大量废旧物资收购单位抵扣进项税存在严重的超范围抵扣情况。三是利用关联企业虚列购进或隐瞒收入行为,即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为废旧物资利用单位虚增销售数量,虚抬销售价格。废旧物资回收能够保护环境,防止对地球发生过多的消费垃圾。苏州工业废旧物资回收价钱
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链中,处于上游的是各种利废生产企业。苏州电力废旧物资回收站电话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废旧物资行业的发展,不断推出重要利好政策,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入黄金发展期。然而,随着国家税收法治和税收征管的逐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长期存在的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足、增值税税负过重、虚开发票等税务问题越来越凸显,时至现在已经成为制约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发展的“顽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2017年以来,税务机关在废旧物资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稽查江浙等12省市。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废旧物资购销交易虚开问题持续发酵,废旧物资行业虚开风险多方面爆发,涉案企业陷入生存困境。苏州电力废旧物资回收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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