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VOC在线监测报警仪验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来源:

我国vocs排放来源非常复杂,工业门类齐全,产业规模庞大,且vocs污染物种类繁多。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公告2014年第55号),排放源主要包括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四大类。其中交通源包括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等;工业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和工艺过程;生活源包括生活燃料燃烧、环境管理、居民生活消费、建筑装饰和餐饮油烟;农业源则包括生物质露天燃烧源、生物质燃料燃烧源和农药使用等。当前为了维护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明确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问题,促使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因此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都要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锡时和vocs在线监测系统可实现在线连续监测,实时检测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为环境空气质量监管及工厂污染性气体排放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租赁VOC在线监测仪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镇江VOC在线监测报警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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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油化工、印刷、人造革及电子元器件、烤漆和医药等化工领域,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简称为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通常作为溶剂来使用。这些有机溶剂如果挥发到大气环境中,不仅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且人体呼入被污染的气体后,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比如,苯作为溶剂挥发到大气环境中,不仅可以被人体的皮肤所吸收,而且还可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内部,造成慢性或急性中毒。  苯类化合物不仅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可能造成神经系统的障碍,进入人体后还会危害血液,甚至会有出血症状或患上败血症。氧化作用下,苯在生物体内可氧化成苯酚,从而造成肝功能异常,对骨骼的生长发育十分不利,诱发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此,ACGIH把苯列为潜在危害身体物质。卤代烃类化合物会引发神经症候群和血小板的减少、肝脾肿大等不良状况.亳州VOC在线监测仪定做定制VOC在线监测设备请找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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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不断改进提升产品环保性能,新国家标准中除了对原先未做规定的产品类型规定了明确的VOC限量值,还对已有标准的VOC限量值普遍进行加严。比如《GB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原GB24409-2009中未有VOC限量要求规定增加了水性涂料VOC检测要求。而《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对于溶剂型腻子的VOC限量则由GB18581-2009的≤550g/L将至新标准中的≤400g/L,其他类型涂料的VOC限量也都有30~100g/L的降幅。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T75-2007《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GB/T16157-1996《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23-200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DJ9-8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NEMA-ICS6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定做VOC在线监测仪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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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者可能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现场进行废气方面的监测采样时,企业生产工况变化很大,废气排放不规则,甚至有一些企业进行应急减产或停产,使废气连续采样难度很大,没办法按规范进行一个小时的采样,只能采集到一组或两组5分钟数据。比如,笔者曾经监测过一个锅炉的燃烧烟气,碰到过棘手情况:起初监测状况非常正常,大约进行十多分钟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为之,锅炉突然停了下来。那么这种情况测出来的数据,要么就是完成不了一小时的监测而不能出具小时均值,要么就是一小时里面的几组数据呈极不规则状况,剔除离群数据后,也出不了报告,或者是根本就只有一组测量值。也就是说,这一次的采样,可能只有一个5分钟的数据是有效的。这时候,需要我们用即时采样的一次值来作为监管依据了。购买VOC在线监测仪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详询。镇江VOC在线监测报警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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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等标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有关方法问题的解释》(公告2007年第16号)、《关于“现场即时采样”监测数据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1642号)、《关于环境行政处罚即时采样问题的复函》(环办法规函〔2018〕1246号),都规定了现场即时采样可以作为判别是否超标的依据。按照(环办政法(2017)1642号),“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环办法规函〔2018〕1246号)则明确:“现场即时采样是指现场检查时可以取一个样品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该样品的采集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这是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的释义,并且明确其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比如,按(HJ693-2014)规定的方法,连续5-10分钟采样监测的一次测量值,且具备5个有效的分钟数据,这个数据是有效的,则可以作为判断达标与否的依据。镇江VOC在线监测报警仪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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