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本地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时间:2024年03月31日 来源: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的一级报警为常规的气体泄漏警示报警,提示操作人员及时到现场巡检确认。当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达到二级报警值时,提示操作人员应采用紧急处理措施。现场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时,为了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对同时发出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检测报警信号的处理,需遵循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优先的原则。现场探测器自带的警报器接受一、二级报警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接受第二级报警信号,消防控制中心接受第二级报警信号。探测器的可靠性等因素对探测器是否能及时探测到泄漏现象都有影响。陕西本地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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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火灾监控及可燃气体报警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电路设计:指电路原理、印制电路板、软件的设计及电子元器件的选择(如:探测器类产品的电路设计包含产品的探测工作原理、传感器类别等;控制和指示装置类产品的电路设计包含产品的通信方式、信号处理方式、内部总线结构、显示方式、关键元器件等)。结构:指产品的机械结构、防护结构(如防水、防尘、防爆等)。主要参数:指探测类产品的报警设定值等。探测器类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类别、主要电路设计、主要参数应相同,与主型产品存在以下不同可作为分型产品:a)外形、尺寸;b)结构;c)安装底座;d)外壳材质e)增加或减少辅助功能。控制和指示装置类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类别、主要电路设计应相同,与主型产品存在以下不同可作为分型产品:a)设备容量减少;b)外形、结构和尺寸;c)防护结构;d)外壳材质;e)增加或减少辅助功能。江西一体化可燃气体监控系统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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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需按照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将装置和单元进行分区,各报警分区宜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现场报警器由探测器的第二级报警信号启动,区域警报器需采用声音和(或)旋光报警,区域警报器的数量应使在该报警区域内任何地点的现场人员都能发觉报警信号。当报警分区内的探测器数量小于10个,现场噪声低于85dBA且现场探测器带有一体化的声、光警报器时,不需设区域警报器;当现场噪声高于85dBA时.现场需设区域警报器。实际生产中,现场布置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采用一级报警设定值时,常常发生报警,故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本标准中提出区域警报器的报警启动采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

在探测器量程内选取若干试验点作为基准值,使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分别达到对应的基准值。探测器的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规定如下: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决对值不应大于5%LEL。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决对值不应大于5%量程和8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决对值不应大于80×10-6(体积分数)。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决对值不应大于5%量程。对于有氢气泄漏的场所,探测器需安装在泄漏点上方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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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两只连续工作型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混合气体环境中工作40min,两只单次测量型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气体环境中完整工作20次,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可发出报警信号):a)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和六甲基二硅醚蒸气浓度为(10±3)×10-6(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b)可燃气体浓度为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10×10-6(体积分数)],和硫化氢浓度为(10±3)×10-6(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环境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然后分别测量其报警动作值。两只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规定如下: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决对值均不应大于10%LEL;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决对值均不应大于10%量程和160×10-6(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决对值均不应大于160×10-6(体积分数)。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决对值均不应大于10%量程。检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时,探测器探头应靠近释放源,且在气体、蒸气易于聚集的地点。江西一体化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可燃气体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陕西本地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    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樶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陕西本地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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