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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来源:

1.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同步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或离线移交。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2.机关撤销或合并的,档案移交按照下列办法进行。(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或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二)撤销机关的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个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三)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应当移交给合并后的机关代管或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四)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山西文书档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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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科学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组织举办的,对党和国家、行业、地方具有重大意义或者重要国际影响的会议、会展、赛事、纪念、庆典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3.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是指在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浙江人事档案管理机关档案的分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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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归档范围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数码照片。2.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数码照片;3.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数码照片;4.负责人、享誉人物和国际友人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数码照片;5.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的数码照片;6.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数码证件照片。7.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数码照片。8.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享誉人物的数码照片。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数码照片。档案机构的科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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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应对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1.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2.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3.反映基层**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4.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机关档案的管理规定2。内蒙古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软件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山西文书档案管理中心

1.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技与管理并重、便于利用和安全可靠的原则。2.应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实施全程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安性、可靠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职责与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部门的职责与分工:a)档案部门负责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要求,负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培训;负责指导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按归档要求管理应归档电子文件;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编目、管理和处置等各项工作;b)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著录和移交归档等工作;山西文书档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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