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分析
根据药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⑴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测定人体血、血浆和/或尿中活性成分浓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⑵人体药效动力学研究,即采用药效学指标来证明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⑶比较性临床试验研究,以临床疗效指标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⑷体外研究,基于体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体外溶出度/释放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由于不同制剂的特性各异,各种因素的变化对终端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安全有效性评价应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评价时应结合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多糖制备和结构分析、寡糖的合成等研究工作。辽宁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分析
在安全性研究中,有时需要与已上市产品进行比较。例如,在局部给药毒性实验中,使用已上市产品作为对照药可以帮助分析出现的阳性结果。由于研制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信息主要来自已上市产品,因此在选择参比制剂时需要慎重考虑,并选择产品质量较好、研究基础和临床应用基础较为可靠的已上市产品作为参考药品,以保证研制产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性。在根据已上市产品的研究基础和临床应用基础选择参比制剂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辽宁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分析研究院致力于打造“面向鲁中、服务山东、辐射全国”的区域性医药技术创新与资源共享中心。
目前已有一些国家标准品种在我国上市销售。通过查阅公开的文献和资料,例如药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等,可以了解这些已上市产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以及在光照、潮湿、高温等环境下降解的情况。这些信息可以作为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设计基础,为确定试验条件提供依据。通常情况下,开发的新产品的稳定性应该与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相当或更好。有了已上市产品稳定性研究结果的参考,才能确定新产品的有效期,并缩短稳定性研究的时间。对于稳定性研究,有几个需要关注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中有详实的阐述。
局部给药制剂的有效性研究:局部给药制剂通常需要药物从制剂中释放,然后通过皮肤/粘膜屏障透过渗透吸收,终到达靶组织产生预期的药理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通过考察其活性成分的释放和吸收行为来验证产品的有效性。影响活性成分释放吸收的因素包括与药物活性成分相关的因素和制剂相关的因素。我们需要关注药物活性成分能否在局部从制剂中释放溶出的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活性成分的粒径分布、中使用的促渗剂、表面活性剂与基质的成分和数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药物的渗透吸收。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多肽和蛋白药物的基因克隆与表达研究、蛋白质化学修饰等研究工作。
口服缓释制剂的主要设计目标是延缓药物在体内的释放时间,以确保药物的血药浓度长时间保持平稳。因此,在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包括确定工艺、建立临床样品质量标准和进行初步稳定性考察后,需要通过临床试验证实制剂的缓释特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果临床试验的结果未能达到预期设计目标,制剂的工艺就需要根据体内试验结果加以调整和完善,重新进行体内试验。在临床研究阶段,如果选择两种或三种不同释放药物速度的同时进行体内试验,并比较其体内血药浓度-时间曲线,有助于选择出具有适宜体内释放速度的,并有利于进行体内外相关性的研究。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称号。辽宁新型药物制剂研究院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团队既相互独立运营,又统一协调整合,基本构建起药物研发和服务的技术链条。辽宁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分析
质量和稳定性研究等必须使用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进行。在已有国家标准制剂的研究中,除了遵循《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对于研究,需要进行前研究,即了解已上市产品的组成情况,以提供直接依据,确保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一致性。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中有相关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也应该采用对应的方法。原料药中的有机溶剂残留量应符合《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规定。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支持!辽宁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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