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时间:2024年09月21日 来源:

制定药品的规格,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高于LOQ值,制造商或申请人应制定策略,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内。如果测试发现亚硝胺杂质水平高于推荐AI限值的10%,包括在到期时的稳定性样品中,控制策略应包括药品中已鉴定亚硝胺杂质量的规格限值。当由于API结构、API合成工艺或API的生产工艺而存在形成亚硝胺的重大风险时,也建议采取控制策略。此外,考虑到亚硝胺杂质及其在药物中存在的现有不确定性,即使初始测试结果低于建议AI限值的10%,也建议对监管(主要或展示)和验证批次进行测试,并且当生产工艺、辅料、API或其他可能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导致亚硝胺形成的关键元素发生变化时,替代方法应得到充分的工艺确认和充分的统计控制证据的支持,如果是经批准的产品,则必须根据§314.70、314.97和601.12(视情况而定)提交给FDA。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由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功能完备、系统配套的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陕西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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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小分子亚硝胺和NDSRI的风险评估和验证性测试完成,制造商和申请人应继续采取适当行动,确保其药品安全。FDA和制造商/申请人对亚硝胺杂质的理解随着科学和数据生成的进步而发展,FDA建议制造商和申请人继续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并在确认性测试时若发现新的或以前确定的亚硝胺水平高于推荐的AI限值时通知FDA。正在研发和接受FDA审查的药品,这适用于向CDER提交的含有化学合成片段的产品的NDA、ANDA和BLA、拟议药品的赞助商、DMF持有人以及非批准申请对象的已上市产品的制造商(如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3B条(《美国法典》第21编第353b节)由外包设施复合的药品或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第505G节(《美国法案》第21卷第355h节)规定的药品(即OTC专论药品))。内蒙古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研究院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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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指南中使用的“应该”一词意味着建议或推荐某事,但不是要求。如前所述,本指南适用于受CDER监管的生物制品。随着FDA意识到有关亚硝胺杂质的新信息和新兴信息,它可能会传达有关识别新亚硝胺污染物的信息,以及FDA对此类杂质及其形成的根本原因的理解。它还可能传达新的推荐AI限值、解决此类亚硝胺杂质的预防或缓解建议,以及实施缓解建议的建议时间表。在建议实施时间表时,FDA可能会考虑对公共卫生的潜在风险、科学知识状况、问题的范围、实施有效预防或缓解策略的可行性和复杂性以及药物短缺的风险等因素。

例如,为了解决新的亚硝胺杂质问题,有效的缓解措施可能是重新配方,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才能完成,因此FDA可能会建议更长的时间。不同的亚硝胺杂质较好通过更换包装来解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能会建议更短的时间。如果由于亚硝胺杂质造成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而迫切需要进行更改,则可能建议立即实施。如果有必要,可以公布推荐的临时AI限值及其相关的估计持续时间,以防止美国药品供应中断。在某些情况下,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制定时间表时也可能考虑国际协调。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每年为超500家医药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淄博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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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存在亚硝胺杂质的风险时,进行确认性测试。由于亚硝胺的理化性质(低分子量、一些挥发性和高毒性),亚硝胺分析测试方法需要具有特异性、出色的色谱分离和高度灵敏的检测能力。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为防止或减少原料药和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而实施的变更。这包括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420(c)条提交任何药品主文件(DMF)修正案,以及根据《美国法典》第21章第314.70、314.97和601.12条的要求对已批准的申请进行更改,以及根据第21章《美国联邦法》第314.60和314.96条对未决申请进行更改。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青海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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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指导原则中使用的术语亚硝胺是指N‑亚硝胺。4.本指南适用于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本指南还适用于向CDER提交含有化学合成片段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拟议药品的赞助商、药品主文件(DMF)持有人以及未获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制造商(例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21 USC 353b) 由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和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G节(21 USC 355h) 约束的药品(即非 (OTC)专论药品))。本指南还适用于与 API 或药品制造商合作的合同制造商。陕西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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