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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印章签订的协议书为什么有效?原创作者: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20年经济律师盈科律师合伙人手机:一、基本情况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或经济交易时普遍使用的物件,加盖公司印章也是公司对经营活动及经济交易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经营活动及经济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合同或协议书等书面文件加盖公司印章,使得日后可以对交易活动时各方洽谈沟通及约定的具体内容可以有据可查。但如果发现公司印章是被别人私刻印章,并不是公司正常使用的印章或公司备案的印章,或者公司印章鉴定为虚假印章,公司是否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特别是当发现一家公司有多个印章时,该如何处理加盖不同印章对公司产生不同的法律约束力的后果?高**法院审理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当中(案号:(2019)高法民终1535号),其中就涉及到公司印章鉴定为虚假,公司印章经过司法鉴定与备案印章不相一致。此案经过高等**法院一审、高**法院二审,一审法院以该印章鉴定结果为与备案印章不一致,不是该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一审判决该公司对所加盖章的协议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经过高**法院二审。仍然被高**法院依据加盖了该份鉴定结果一相一致公章所加盖的协议判决该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吴剑勇律师,他的法律建议总能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更加从容。江苏商业地产律师
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三、被告申请管辖异议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申请管辖异议,认为本案不应按房屋买卖合同专属管辖,请求昆明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被告经营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申请管辖异议的主体要点:一、虽然原告买卖的对象是房产,债权转让的对象也是房产,但诉讼双方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协议,属于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债权类,应按债权债务认定本案,本案不应按不动产确定立案案由,应按权益转让的债权转让合同**确定法院审理的立案案由;二、《民事诉讼法》有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双方在权益转让协议书中按约定管辖的规定进行了约定,属于约定管辖,根据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所以本案应优先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三、诉讼双方之间的约定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的规定,所以应优先适用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至被告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审理。四、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被告向昆明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之后,昆明法院依法受理被告的申请。昆明法院审查后认为。江苏装修合同律师吴剑勇律师,用专业知识为您筑起经济法律的防线。
海天集团公司、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以案涉《协议书》中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印文与其备案印章印文不一致为由认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并未作出为案涉债务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主张不能成立。青海宏信公司与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在案涉《协议书》上签章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五、经济律师吴剑勇建议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提醒大家,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任何经济交易行为必需签订合同或协议书,已经成立大家公认的基本常识,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的时候则会涉及到使用公章或印章,使用公章或印章时大量的交易对象根本就不会想到对方会使用、伪造公章、私刻公章,实际上就是想到了也没有办法辩认对方所持有的公章到底是真是假。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有效,确保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真实性,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加盖公章的方法方式就非常重要,好是双方当面办理,好在对方登记的法定的经营场所,或对方公开对外的经营场所,即对方公司内、对方办公室内签订合同或协议书。合同或协议书上除了加盖公章之外,双方的经办人好同时在该份合同或协议书上作为予以签字,甚至直接让对方公司登记的法定人同时签字。
该文件中并无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承诺承担责任。第二、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同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三、第二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和第三次签署的补充合同都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四、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原告付款属于代收代付关系。第五、原告诉请的金额组成依据不足,且有部分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工地无关。四、法院裁判结果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张某、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盖章及签字的《欠款确认及还款计划书》,内容为:2020年2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未付货款1,564,,利息是196,108元。张某承包某房产开发项目中的幕墙项目时,是用被告C装潢公司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现经过钢材供需双方的友好协商,张某同意将房产开发商抵给被告C装潢公司的房产,以**币106万抵给原告作为部分材料款,被告C装潢公司负责在年内将该房产的产权转给原告**的个人名下。原告在2021年2月8已开具给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货款**为149,000元。在复杂的经济纠纷中,选择吴剑勇律师,让法律的力量为您护航。
2023)沪0113民初96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向原告上海某A公司承担货款及逾期利息的法律责任,判决被告张某承担连带责任,驳回要求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据此,上海市宝山区**法院采纳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胜诉。五、吴律师的建议作为债权人,好能够聘请经济律师担任常年法院顾问,为平时经营及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及律师帮助。在拟定交易合同,或者签署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等重要文件时,由的经济律师把关审查,让制作的法律文件能够依法有效,防止出现本案原告的失误。作为债务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盖章及签字就是约定义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在法律文件上盖章或签字了并不当然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盖章或签字后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全案证据及该份法律文件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当然,诚实信用是做人的道德准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如果当初在法律文书上盖章、签名,是基于当时双方真实的约定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是为人基本的责任担当。面对合同纠纷,吴剑勇律师的专业判断力值得信赖。江苏商业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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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根据高**法院此案判决的含义,即使合同或协议书上加盖的印章与备案的印章不相一致,公司企业仍然要对该不一致的印章所加盖的合同或协议书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二、案件详情原告青海宏信公司与被告西宁汇升公司就借款归还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西宁汇升公司分期还款,若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归还,青海宏信公司有权要求西宁汇升公司一次性付清全款,同时该《协议书》还加盖了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协议约定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就西宁汇升公司的所有债务向青海宏信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还款的《协议书》签订后,西宁汇升公司未按期还款,青海宏信公司认为西宁汇升公司及担保人拒绝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此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西宁汇升公司立即归还借款及承担违约金,同时要求海天集团公司、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应当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诉讼过程中,海天集团公司发现《协议书》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并非是其分公司的真实印章,海天集团公司对分公司没有加盖公章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于系伪造印章。该协议书中的担保行为并不成立;海天集团公司保留对私刻公章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江苏商业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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