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来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拨款申请,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将支持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下达到项目所在地区。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一)加强监督评估。各项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市节能减排办委托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稽查和审计。对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个人),由各项目管理单位牵头负责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普陀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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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报*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测;申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能效测评;申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审核;申报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试评价;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十一)*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检测按照政*采购确定的费用支付。项目能效测评、节能量审核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试评价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2万元;建筑面积3万(含)至6万(不含)平方米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3万元;建筑面积6万(含)至9万(不含)平方米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4万元;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5万元。 财务审计每个项目支付第三方审核费用0.5万元。普陀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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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年用能(热、电、冷)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论证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的可行性,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鼓励使用该系统。 (九)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补贴的项目需进行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申请节能补贴的依据。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后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十)支持电力、燃气等能源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发挥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能源行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工作,组建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

第六条(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补贴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或以奖代补费用,按照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实际节能减排降碳量(或高碳能源替代量、废弃物减量、资源综合利用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测算。   补贴或以奖代补费用按照专项资金所明确的支持范围中的一种进行申请和确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关补贴。   第七条(部门职责)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委,以下简称“市节能减排办”)、市财政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以及市**明确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别负责本办法的具体操作实施。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据本办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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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部门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抽查。 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申报程序和项目评审) 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年度申报通知,确定支持方向、申报要求等,由项目单位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资金申请。 经项目初审、专*评审、综合评定等流程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委、市财政局确定拟支持项目计划,并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清洁生产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苏州企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普陀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三、支持范围(政*投资项目除外)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二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三星级居住建筑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二星级、三星级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 (二)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根据《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达到AA或AAA的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装配式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不低于示范项目申请当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共建筑应当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联网。普陀区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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