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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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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根据高**法院此案判决的含义,即使合同或协议书上加盖的印章与备案的印章不相一致,公司企业仍然要对该不一致的印章所加盖的合同或协议书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二、案件详情原告青海宏信公司与被告西宁汇升公司就借款归还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西宁汇升公司分期还款,若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归还,青海宏信公司有权要求西宁汇升公司一次性付清全款,同时该《协议书》还加盖了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协议约定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就西宁汇升公司的所有债务向青海宏信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还款的《协议书》签订后,西宁汇升公司未按期还款,青海宏信公司认为西宁汇升公司及担保人拒绝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此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西宁汇升公司立即归还借款及承担违约金,同时要求海天集团公司、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应当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诉讼过程中,海天集团公司发现《协议书》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并非是其分公司的真实印章,海天集团公司对分公司没有加盖公章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于系伪造印章。该协议书中的担保行为并不成立;海天集团公司保留对私刻公章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所以打赢一审胜诉是所有诉讼案件的关键所在。民间借贷、返还借款的诉讼案件,其要点就是诉讼双方之间有没有民间借贷或借款的合意,而要证明民间借贷或借款的合意就是书写借款凭证。借款凭证的形式有很多种,大致分为单方出具的借款凭证及双方共同出具的借款凭证,单方出具的借款凭证就是大家常用的借条、借据、收条之类的由借款人单方出具并签字的书面文件。双方共同出具的借款凭证一般是指借款协议或还款协议之类的,由借款人及出借人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不论是单方出具的借条、借据,还是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协议,形式并不是重要的,其内容要能够反映双方之间进行借款的合意及借款金额的客观事实就可以,如果可以反映借款期限或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的内容则更加完美。借款凭证上反映的双方借款的意思表示及借款金额就是法律上定性的借贷合意,原告如果能够清晰地证明存在借贷合意,一审诉讼其本上会有保障。五、没有借款凭证怎么办?虽然大家都知道借款凭证的重要性,但在很多实际借款往来过程中,双方因为是朋友、同学、战友、亲戚等各种关系原因,双方基于信任或情面而没有出具借款凭证。万一没有借款凭证怎么办呢?现在微信聊天较为普遍。经济律师咨询,吴剑勇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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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法院终认定加盖了伪造印章的协议书成立并对诉讼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终改判而撤销一审判决中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判决内容,并改判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按协议书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法院认为虽然经鉴定案涉《协议书》中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但因同一公司刻制多枚印章的情形在日常交易中大量存在,故不能以合同中加盖的印章印文与公司备案印章或常用业务印章印文不一致来否定公司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而应当根据合同签订人盖章时是否有权或代理公司,或者交易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权或代理公司进行相关民事行为来判断。本案中有作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时任负责人持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以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名义签订案涉《协议书》,足以令作为交易相对人的青海宏信公司相信其行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并基于对其身份的信任相信其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而事实上,从海天集团公司单方委托鉴定时提供给鉴定机构的检材可以看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亦多次使用同一枚印章。因此。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专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浙江律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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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件中并无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承诺承担责任。第二、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同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三、第二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和第三次签署的补充合同都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关。第四、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原告付款属于代收代付关系。第五、原告诉请的金额组成依据不足,且有部分与被告C装潢公司、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工地无关。四、法院裁判结果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张某、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盖章及签字的《欠款确认及还款计划书》,内容为:2020年2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上海B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未付货款1,564,,利息是196,108元。张某承包某房产开发项目中的幕墙项目时,是用被告C装潢公司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现经过钢材供需双方的友好协商,张某同意将房产开发商抵给被告C装潢公司的房产,以**币106万抵给原告作为部分材料款,被告C装潢公司负责在年内将该房产的产权转给原告**的个人名下。原告在2021年2月8已开具给被告C装潢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货款**为149,000元。江苏广告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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