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如果亚硝胺杂质水平高于AI限值的药品批次已经在销售中,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联系相关机构。此外,如果测试表明任何一批销售的药品不符合相关申请中规定的规格,包括亚硝胺杂质的规格,持有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81(b)(1)条的规定提交现场警报报告。同样,持有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600.14条的规定报告生物制品偏差。研究新药申请赞助商应了解原料药和药品中潜在的亚硝胺杂质,以便在提交NDA或生物制剂许可证申请之前加以解决,并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考虑本节所述的建议。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河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辽宁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研究院拥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糖药物质量研究评价重点实验室等。
此类产品可能包含有一种以上API的固定组合药物产品。如前所述,根据ICH M7(R2),每100000人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的近似水平是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杂质的保守假设。鼓励制造商、申请人和实验室公开验证的测试方法(例如,通过在方法开发人员的网站上发布),以促进其他类似药品的更快检测。根据质量管理原则,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影响亚硝胺杂质潜力的制造变更和转变,包括新的原材料或辅料来源,应定期重新评估风险(见ICH Q9(R1))。
当由于API结构、API合成或API的生产工艺而导致形成亚硝胺风险时,也建议采取控制策略。替代方法(如中间体的上游测试)应得到充分的过程理解和充分统计控制证据的支持,并应在实施前酌情以补充形式提交给FDA。发现任何API批次的亚硝胺杂质含量超过建议的AI限值,API制造商不得放行销售。如上所述,为防止API药品供应中断,API制造商应联系相应机构。对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的建议:风险评估和验证性测试,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药品中小分子亚硝胺杂质和NDSRI杂质的可能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被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
随着新信息的出现和FDA对药物中亚硝胺理解的发展,FDA可能会建议某些药品成为风险评估的更高优先级。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参考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指南,了解危害识别、分析和管理相关的详细信息。原料药和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防止其产品中亚硝胺杂质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可接受摄入限值(AI值),ICH M7(R2)中定义的AI限值是一个水平,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原料药和药品中致突变性杂质的保守假设,每100000名受试者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在同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有名信息化实验室管理系统。江苏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市级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工程实验室、市级医(药)用材料相容性研究实验室等。河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风险评估应包括与API制造商合作,以帮助识别API合成条件或API制造商的其他工艺条件,这些条件会使药品面临亚硝胺杂质的风险。风险评估还应包括对可能在药品制造或储存过程中引入亚硝胺形成风险的任何途径(例如降解和亚硝胺前体杂质,如二甲胺或其他仲胺前体)的评估。如果适当的风险评估确定不存在亚硝胺杂质的可能性,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确定药品中存在亚硝胺风险,应使用灵敏且经过适当验证的方法对批次进行确认性测试。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调查根本原因,并对制造过程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的杂质,从而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相应的推荐AI限值内。河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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