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物档案数字化中心
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类技术标准,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各环节操作规范等,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数字化成果质量。工作文件管理应根据情况制定符合实际要求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文件,以此加强对数字化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纸质档案数字化审批书、纸质档案数字化流程单、数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清单等,采取外包方式实施时,还应包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保密协议等。档案数字化验收内容。新疆实物档案数字化中心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机关机构信息公开工作;4.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宁夏人事档案数字化专卖档案数字化扫描色彩模式。
应合理规划、配备和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先进,能够满足数字化工作的需要。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应包括数字化对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成本核算、数字化技术方法和主要技术指标、验收依据、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数字化对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档案的珍贵程度、开放程度、利用率、亟待抢救程度、数字化资金情况等因素。宜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其科学、规范、合理。
验收结论每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质量检验达到本标准12和13的要求,予以验收“通过”。验收未通过应视情况进行返工或修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须经验收组成员签字。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移交验收合格的数据应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及时移交,并履行交接手续。档案归还入库档案装订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如需装订,应注意保持档案原貌,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档案归还入库按照档案入库相关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处理和清点,并履行档案入库手续。档案工作文件的验收。
各单位应根据档案的珍贵程度、开放程度、利用率、亟待抢救程度、数字化资金情况等因素统筹规划、科学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纸质档案教字化工作的开展应遵循1SO/TR13028和GB/T20530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应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确保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质量。纸质档案数字化应遵循档案管理的客观规律,真实反映档案内容,很大程度地展现档案原貌。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保存数字化项目信息、技术环境、数字化各类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元数据。元数据元素的确定应符合ISO/TR13028提出的要求。应加强纸质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加工涉密档案时,应按照涉密档案相关保密要求开展工作。 数字图像处理与拼接。湖南电子公文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纸质档案场地管理制度。新疆实物档案数字化中心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方案应包括数字化对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成本核算、数字化技术方法和主要技术指标、验收依据、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数字化对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档案的珍贵程度、开放程度、利用率、亟待抢救程度、数字化资金情况等因素。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以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5%。新疆实物档案数字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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