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时间:2024年06月22日 来源:

【 劳动者想休年休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天境星峰律师团队,深谙劳务法律,为您的权益提供坚实保障。普陀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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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主张年终奖、提成、补贴、津贴等劳动报酬情况: ① 对该等待遇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证明该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 ② 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该等劳动报酬。 举证责任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工资发放记录的举证责任限于两年之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苏州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天境星峰律师,让劳务纠纷不再是您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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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限转化为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双倍工资包含每个月单位应当支付的月工资,即单位应在给与每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多支付每个月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直至满一年,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一年则不能请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举例: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应在2012年6月1日之前与王某签订合同,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直到2012年10月15日才想起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王某可向仲裁庭或者法院主张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10月14日之间的双倍工资,即4.5个月的双倍工资,如王某在2013年10月13日未行使双倍工资的权利,那么王某的诉讼时效将失效。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有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务纠纷难处理?天境星峰律师,用专业为您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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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是指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是司法途径,因而诉讼过程规范,但程序也相对繁琐,时间较长,但法院的裁决一般是专职法官作出,裁决书更为规范,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以进行上诉。 在我国的具体实际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即俗称的“一裁二审”制,即劳动纠纷的处理先 经过各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司法诉讼,不服一审裁决,可以上诉,上诉后作出的裁决即为终审裁决。天境星峰律师团队,用专业知识为您解决劳务问题。黄浦区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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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子女后依法享受护理假——李某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5日,李某至某服饰公司从事摄影工作。因妻子待产,李某于2021年7月2日起回家陪产未再出勤。李某之子于2021年7月3日出生。2021年7月20日,李某回到某服饰公司继续工作至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李某至某服饰公司结算工资时发生分歧。李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某服饰公司支付护理假工资等请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案件审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李某在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某服饰公司应当发放工资。审理法院支持李某要求某服饰公司支付十五天护理假工资等诉讼请求。普陀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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