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本指南适用于目前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以及正在等待批准申请的药品。5.FDA一直与其他机构合作,分享与亚硝胺有关的技术安全和质量主题的科学知识和较新想法,并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技术融合。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机构包括欧洲药品管理局、欧洲药品质量和保健总局、加拿大卫生部、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巴西卫生监管局 (Anvisa)、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药品和医疗器械局、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瑞士药品管理局 (瑞士)、世界卫生组织、亚 硝胺国际战略小组和亚硝胺国际技术工作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山东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在某些药品中意外发现亚硝胺杂质(可能或有可能是人类致ai物)明确表明,需要制定风险评估策略来评估任何药品中亚硝胺的潜在存在。在一些药品中发现亚硝胺后,FDA和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对受影响的 API 和药品中的这些杂质进行了详细分析。根据该机构目前的理解,本指南讨论了亚硝胺形成的潜在根本原因,并建议API和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FDA 应采取本指南中描述的三步缓解策略,即:(1)对已批准或上市销售的产品以及正在申请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新疆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
此类产品可能包含有一种以上API的固定组合药物产品。如前所述,根据ICH M7(R2),每100000人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的近似水平是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杂质的保守假设。鼓励制造商、申请人和实验室公开验证的测试方法(例如,通过在方法开发人员的网站上发布),以促进其他类似药品的更快检测。根据质量管理原则,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影响亚硝胺杂质潜力的制造变更和转变,包括新的原材料或辅料来源,应定期重新评估风险(见ICH Q9(R1))。
仲胺、叔胺和季胺以及亚硝酸盐也可称为亚硝胺前体。在本指南中,原材料是一个通用术语,用于指用于生产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起始材料、试剂和溶剂。供应商提供的含亚硝胺杂质的原材料:当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含有亚硝胺或前体时,可能会引入亚硝胺杂质。原子能机构观察到供应商来源材料中亚硝胺杂质的以下根本原因:在运输溶剂的储存容器之间转移杂质时,在新鲜溶剂(邻二甲苯、甲苯和二氯甲烷)中发现了亚硝胺。亚硝酸钠是某些起始材料(如叠氮化钠)中的已知杂质,可能存在并在酸性条件下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研究院在固体制剂研发单元平台的基础上按照标准进行延伸扩展建设,进一步完善固体制剂研发技术服务链条。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技术服务:杂质谱分析,杂质鉴定及其对照品制备,原料药质量研究,原料药申报注册。甘肃NDSRIs杂质研究公司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解决方案涵盖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等。山东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一旦小分子亚硝胺和NDSRI的风险评估和验证性测试完成,制造商和申请人应继续采取适当行动,确保其药品安全。FDA和制造商/申请人对亚硝胺杂质的理解随着科学和数据生成的进步而发展,FDA建议制造商和申请人继续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并在确认性测试时若发现新的或以前确定的亚硝胺水平高于推荐的AI限值时通知FDA。正在研发和接受FDA审查的药品,这适用于向CDER提交的含有化学合成片段的产品的NDA、ANDA和BLA、拟议药品的赞助商、DMF持有人以及非批准申请对象的已上市产品的制造商(如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3B条(《美国法典》第21编第353b节)由外包设施复合的药品或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第505G节(《美国法案》第21卷第355h节)规定的药品(即OTC专论药品))。山东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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