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厂房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需水预测是采用适宜的方法预测城市规划水平年的需水量,或对规划提出的需水量和用水水平进行复核,从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符合性、用水水平的可达性和先进性、需水结构及变化趋势等方面分析需水预测成果的合理性,确定城市未来合理的需水规模。4.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根据国家水资源管理政策、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明确城市取水水源的配置原则,按照不同水源、不同供水工程工况、不同来水条件,在分析论证规划水平年不同水源新增取水量的可行性以及可供水量的可靠性基础上,经过科学比选,提出城市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后评估是一项新工作,在介入机制上应注重与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衔接,并充分利用相关工作来推动后评估。广元厂房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对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及水资源费征收的,企业应按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依法补缴水资源费。咨询内容山西省2015年发布了《山西省工业企业用水定额》,除此之外国家有没有发布其他关于有色金属行业采、选、冶炼的用水定额,如有色金属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利部组织编制了46项取用水定额。涉及有色金属行业的定额有氧化铝生产、堆积型铝土矿生产、电解铝生产、铜冶炼生产、铅冶炼生产、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等。宜宾水库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企业在满足评估触发条件(***和第二类)时开展自评估,为后评估工作的启动预设窗口。
某个供水公司发有取水许可证,它的供水对象是工业企业,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这一类的工业企业取水是否需要进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并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批复后是否需要发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供水公司与工业企业之间属于供用水关系,应当由供水公司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而工业企业不属于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二是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三是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根据《条例》精神,应急取(排)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必须同时满足“临时应急”和为保障施工、生产与公共安全两方面特征。例如,矿井发生透水事故,为保障安全紧急排水,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但本项规定不包括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生产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的取(排)水的。地铁等地下工程取(排)水属于为保障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必须进行的长期正常取(排)水,不符合《条例》中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情形,因而需要在水资源论证基础上,向当地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二、关于疏干排水区申办取水许可证的问题目前,地下水禁(限)采区层位和面积范围由当地**划定并公布。地下工程疏干排水涉及地下水禁(限)采区的,需在严格水资源论证基础上,明确疏干排水影响的层位及面积范围,按照省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对取水量较少且取退水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贯彻落实***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要求,适时、适地、适度调整水价。规范价格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工作的通知》、《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逐步提高到补偿合理成本和微利的水平。作为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对水资源论证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绵阳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
***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广元厂房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为了达到既定的评估效果,开展后评估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项目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且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获批复;二是项目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已达到或接近设计产能稳定运行3~5年。实际评估中发现,由于产品产量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一些项目建成后长期达不到设计产能,部分生产线处于停机状态,项目的取用水量难以直接反映达到设计产能的实际用水需求,对项目取水量合理性的评估存在一定困难,评估的意义大打折扣,对这种项目的评估比较好延后开展,待项目达到设计产能稳定运行一段时间,积累了3~5年的取水数据后再行评估。广元厂房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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