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线路行洪论证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涉河工程做行洪论证方案审批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或备案凭证;(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建设方案(含图纸);(4)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5)建设项目占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提交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方案;(6)工程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服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承诺函;(7)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不涉及的,提供承诺函。 行洪论证是一种基于水文学原理和水文数据的分析方法,用于评估洪水的可能性和影响。内江线路行洪论证评估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目的是什么?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安全行洪能力与对河道演变、河势稳定的潜在影响程度;建设项目自身的防洪安全;通过优化工程布局、调整设计方案、采取防护措施等手段满足河道安全行洪与河势稳定的要求;提出项目在运行期与施工期应当遵循的原则方法。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研究单位进行编制。四川公路行洪论证评估行洪论证是一种综合考虑洪水发生的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的方法,用于评估洪水的风险。
行洪论证的目的:分析论证涉河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的影响,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采取防护措施等手段确保江河行洪排涝畅通,消除河道隐患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编制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河道内修建兴建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活动;修建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隧道、管道、缆线、码头、道路、渡口、排污口、厂房、仓库、民房等长久性、临时性建筑物。以上活动均需进行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
行洪论证的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8号 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 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 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4号 令),根据该法,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河道管理范 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纵向上,年内冲淤变化虽不能达到平衡,但就较长时期的平均情况而言,基本上是平衡的。
行洪论证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书及委托书: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清单:
1、工程河段防洪规划报告,工程区内水利规划报告,岸线规划,河道整治规划,采砂规划报告等文件及工程河段内水文资料五万分之一航测图(同时包括工程主体设计单位在工程河段的水文分析计算资料),请到水行政部门--水务局查阅。
2、城市总体规划报告,旅游规划报告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规划报告及本工程立项文件,河段所属的县(市)建设局收集。
3、工程河道内为已成堤防(请到水务局查阅),请提供已成堤防的设计或竣工资料(如河堤无资料可查询,请在水务局了解河堤修建时间、防洪标准、并测量堤顶高程、断面形式、勘察河堤基础埋深等资料);请在建设局或水务局查阅本工程河段的城市规划或水利规划等,确定在本工程附近(上、下游各1km河段内)有无其他规划水利工程(如有请提供规划资料)。另外,提供在工程河道附近(上、下游各1km内)除堤防外的其他已成水利工程设计或竣工资料。 行洪论证报告需要对河道的治理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广安桥梁行洪论证评估报告
我们的行洪论证设备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验,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内江线路行洪论证评估
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之间的相关性是什么?依据国家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编制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属拦河(如电站)的建设项目,应按本大纲进行编制;属跨河(如桥梁)、穿河(如管涵)、临河(如码头)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简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河段范围(简称评价河段):横河距离为建设项目对应的防洪标准水面宽度以外各10米;顺河距离为建设项目及其对上下游河道产生的影响以外各300米。内江线路行洪论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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