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
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检查方法,如果未经过体内外相关性验证,只可作为筛选的一个指标和控制产品质量的手段,无法预测产品在体内的药物释放行为。建议在临床研究阶段加强体内外相关性的研究,以便更好地改进工艺,优化体外释放度测定条件,并预测体内的吸收行为。缓释制剂的体外释放行为研究一般应考虑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特性,并进行药物释放模型分析,同时还需要研究产品在不同批次之间的重现性和批内的一致性。在研究不同条件下的药物释放特性时,虽然缓释制剂质量标准通常采用单一条件测定释放度,但在制剂的筛选和质量研究过程中,应考虑其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度,以了解所研发制剂的药物释放特性,并为确定质量标准中采用的释放度测定条件提供依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实现实验全流程可追溯、实验数据自动抓取、客户在线服务。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
有机合成药物为人类提供了更健康的生命保障。通过改变有机物内部结构,可以有目的地合成新药物,以“对症下药”疾病。例如,高脂肪的食物很容易导致。经过相关研究,人们发现,白藜芦醇具有抑制的作用。白藜芦醇的杀菌、抗自由基、保护心血管等功效,也可以通过有机合成药物的方法实现,为人类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尽管制药技术不断提高,有机化学作为一门复杂的科学,仍然面临现实问题,亟需解决。在药物合成方面,研究仍处于不完善的阶段,有些合成甚至无法通过现有手段实现。此外,还有很多未知的新反应有待化学家们去发现。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研究院拥有各类仪器设备80余台,可开展药物剂型的设计与改进、药物代谢、药物制剂的配方与工艺研究工作。
相较于之前的《新药审批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缩小了新药的定义范围,同时扩大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定义范围。1999年,我国颁布的《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仿制药品是指仿制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已经批准正式生产并纳入国家标准的药品品种。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更进一步规定,“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申请注册已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正式标准的药品。同时,该法规明确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是关于口服缓释制剂质量方面的重要工作。该工作包括确定研究项目、建立和验证方法、进行具体项目的研究和考察等方面。制定质量标准需要确定标准中包含的项目、采用的方法以及相关限度要求等。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释放度、重(装)量差异、含量均匀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方面。其中,释放度研究及其限度的确定对于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非常重要,在本指导原则的第四部分中进行了专门讨论。口服缓释制剂其他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与普通制剂一致,有关技术要求可以参考《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解决方案涵盖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等。
选择质量研究方法与方法学验证:在考虑对国家药品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时,应优先选择标准所列出的检测方法。方法学研究主要验证国家标准指定的检测方法或条件是否适用,对于已确定的检测方法和各控制参数(例如柱子或板的种类、型号、流动相和展开剂的组成、流速、检测方法、检测器种类和检测波长等),通常无需进行进一步筛选研究。对于定量测定,如含量、溶出度和释放度等,应重点考虑方法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对于原料药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采用合成中间体或粗品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对于制剂的有关物质检查,应通过破坏试验等方法,考察方法的专业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
研究院拥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糖药物质量研究评价重点实验室等。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
介质的释放:介质的选择取决于药物的物理化学属性(溶解度、稳定性、油水分配系数等)、生物制剂学特性(吸收部位等)以及口服后可能面对的生理环境。在研究中,普遍推荐选择水性介质,并且介质体积必须满足漏斗条件。由于在不同的pH值下,药物的溶解度,关键辅料的水化、肿胀与溶解速度可能不同,因此我们建议考察在不同的pH值条件下(模拟胃肠道的生理环境)的释放行为。为了更易于比较,建议绘制三维释放曲线图,包括释放量、时间和介质的pH值。山西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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