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刑事律师快速

时间:2024年04月21日 来源:

案情 2016年12月29日22时许,汪金星与张建华穿行新建的黄山北侧隧道至山口村侧出口北侧空地时,两人发生争执,汪金星从地上捡起石块多次猛砸张建华头部。汪金星认为张建华已经死亡后,用绳子将张建华的双手双脚进行捆绑后拖拉至附近一个土坑内,再用从隧道内捡取的铁锹将张建华掩埋,并将铁锹丢弃于黄山北侧隧道山口村侧出口处水池旁排水渠内,随后骑张建华的电动车逃离现场,并将该车丢弃。2017年4月2日,汪金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汪金星及其辩护人提出,汪金星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被迫交代杀人事实,因身心受到残害,大脑至今未完全恢复正常,之前所作的有罪供述全部不属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金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勾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汪金星家属代为赔偿了部分经齐损失等情节,对汪金星判处极刑,可不立即执亍。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汪金星极刑,爱期2年执行,剥夺政体权利终身。 刑事律师需要准备和提交法律文件和辩护材料。茂名刑事律师快速

茂名刑事律师快速,刑事律师

被告人郑某琼、唐某梅系夫妻关系,被害人唐某微系二被告人的二女儿,双方还育有一女唐某某。2019年8月前唐某微随爷爷奶奶在龙岩生活,其后被告人郑某琼、唐某梅将唐某微接到厦门市某小区xX室共同生活,来厦时唐某微体重正常、身材匀称。自2020年9月开始,因对唐某微的不良生活习惯感到厌烦,郑某琼、唐某梅开始将被害人唐某微锁在房间内,不让其出门,未按时给唐某微吃饭,且存在踢打等不当管教方式。2021年2月3日至2月10日,被告人郑琼、唐某梅将唐某微锁在小房间内限制活动自由,其间提供三次稀饭等少量餐食。2021年2月10日晚,被害唐某微在家中晕倒,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物证鉴定室检验:被害人唐某微头面部、四肢检见散在大小不等、形态不同、新旧程度不一的皮下出血,剖验见顶枕颞部帽状腱膜下出血,以上损伤的形态特点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损伤程度为轻伤,不足以导致死亡;尸体检验见死者极度消瘦、体重10公斤,呈重度营养不良、恶病质状态,结论是被害人因长期遭受虐待造成重度营养不良导致多功能衰竭死亡。2021年2月11日5时许,医院医护人员报警,被告人郑某琼、唐某梅在现场等候民警,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广州有名刑事律师无罪刑事律师需要了解不同刑事罪行的法律定义和刑罚。

茂名刑事律师快速,刑事律师

滕某与王某系公媳关系。滕某告诉同村董某,儿媳王某“只要是外人,都肯发生性关系”,并唆使董某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董某遂答应去试试看。滕某又讲自己到时去“捉j”,迫使王某同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当晚,董某在王某房间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滕某随即赶至现场“捉j”,以发现王某与他人有j要将王某拖回娘家相威胁,并采用殴打等手段,强行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因生理原因,滕某的性侵行为未能得逞。问题滕某、董某是否属于性侵罪共同犯罪?试分析他们的行为。两人成立性侵罪的共同犯罪。(1)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2)董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虽系被害人自愿,但其行为是为滕某j王某提供便利条件,滕某以董某与王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为威胁手段,迫使王某与滕某发生性关系,而这是董某与滕某在事先就已预谋的,董某与王某的性关系属于为滕某的性侵行为提供便利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应当按照从犯的规定从宽处理。(3)滕某系性侵罪的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1赵某出资雇请钱某去“教训一下”罗某。钱某与李某一起进入罗某家,钱某见床上有一人睡觉,认为是罗某,遂持硬木棒乱击,将其打得不能动弹。李某暗想“不如砸死算了",遂操起一个板凳,朝该人头上猛砸几下。当晚,罗某家发生火灾,引起相邻数间房屋被烧毁。事后查明,当天罗某因事出差,睡在床上的是罗某患有心脏病的妻子张某,张某因遭受殴击(尸检证明身体伤情为轻伤、头部伤情为重伤),引发心脏病当场身亡,并未死于火灾。但不能查明是何处伤情引发心脏病。问题关于致张某死亡的事实,赵某、钱某、李某三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本案中,钱某、李某系共同正犯,二人已经实施了用木棍殴打、用板凳砸头的行为,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有被害人心脏病被引发这一介入因素,该介入因素不异常,未能中断二人的行为与张某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钱某与李某的行为与张某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由于钱某主观上系伤害故意,故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李某主观上系杀人故意,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赵某主观上系伤害的教唆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刑事律师需要了解刑事司法系统的运作和程序。

茂名刑事律师快速,刑事律师

吴亦凡为加拿大国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性侵罪判处吴亦凡有期徒刑11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ys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在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适用时,执行顺序是先执行完毕主刑,再执行驱逐出境,否则我国法院宣判的主刑将无法执行。具体依据是六部门在199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所有针对外国人犯罪的判决中,都没有提及驱逐出境的时长。刑事律师需要收集证据和调查案件以支持被告人的辩护。江门专业刑事律师会见

刑事律师的职责是保护被告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茂名刑事律师快速

案件2011年底,肖某将儿子庄某从老家接到H市共同生活。2012年5月30日21时许,因庄某说谎不听话,肖某用衣架殴打庄某大腿内侧位置并罚跪约一个小时。次日1时许,因庄某在床上小便,肖某又用衣架殴打庄某的大腿内侧,用脚踢其臀部。当日5时许,肖某和丈夫发现庄某呼吸困难,即将庄某送到H市人民医院抢救,庄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医院警务室报案。经鉴定,庄某符合被巨大钝性打击致胰腺搓碎、睾丸挫碎、双侧后腹膜积血、全身多处皮下组织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裁判要旨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在管教孩子过程中,过失致小孩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发现被害人呼吸困难后,主动送其到医院抢救,且明知医院警务室报案后,仍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被害人的父亲、祖父母对肖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综合肖某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尚有一女需要照顾的情况,对肖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以被告人肖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茂名刑事律师快速

热门标签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