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企业合同纠纷处理

时间:2024年05月12日 来源:

案例(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合同履行中变更把控不到位):某外贸公司C与西欧某公司B签订一笔工艺品XX美元的出口合同。合同订明内包装盒由B无偿提供。距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三个月,A准备好货物,随后多次去电通知B提供包装盒,B均未作答复。距交货期前一个多月,B派其远东分公司的人丁某来看货。A向丁某反映包装盒未提供,势必影响按期交货。丁某看了产品以后,当场口头表示B公司不再提供包装盒,可由A自行解决。A当即办妥纸盒,进行包装,进仓待运。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一个月,B突然来电要求仍由其提供包装盒。A回复已按丁某的意见包装完毕,无法更改。B回电认为丁某只是其分公司员工,并不能指代公司,同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议。因此,包装一定要按合同规定的进行,否则将不履行合同。A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只能同意B要求,重新换包装。面对复杂的合同争议,天境星峰律师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江苏建筑企业合同纠纷处理

江苏建筑企业合同纠纷处理,企业合同纠纷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就要签订合同,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合同体现着,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多方位、科学的管理,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青浦区企业合同纠纷律师热线企业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天境星峰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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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概念:经济合同(Economiccontract),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经济合同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单位采购合同、央行和政策性银行与其他主体订立的借贷合同、国有企业或公司承包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担保合同、指令性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无隶属关系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合同九大类。

案例(合同本身签订不完善而导致风险):A公司对外签订加工厂定制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产品规格存在问题,产生纠纷。但合同中对产品验收条款约定不详细,合同中也没有产品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并且在纠纷协调的过程中,对问题解决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对方起诉A公司的诉讼中,A公司有理反而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案例(合同内容签订完善,但签订把控不全,缺乏主体资信审查):B公司某机器采购合同,经过法务部审查后,加入了违约责任,后因质量问题产生了纠纷。移交法务部后,部分分析了材料,认为胜诉没有问题。但在立案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没按时年检,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所以我们立刻查阅了该公司档案,发现该公司资本金在注册后就被抽走,并且连年亏损,赔偿能力很有限(而这些问题早在签订合同前就已存在,但B公司完全没有察觉依然签订合同)。所以此案胜诉没有问题,但是执行风险很大,即胜了官司拿不到钱。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以法律智慧化解企业合同纠纷,助力企业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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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益和义务的重要方式,它能够保障双方的权利、利益、明确责任和义务,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无论是商业合同、劳动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签订合同都是一种必要的保护措施,为双方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企业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约束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使之具备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合同就是直接、有效的证据。因此,合同管理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若其中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有可能造成合同纠纷。企业合同纠纷,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以准确判断,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宁波地区企业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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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意义。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江苏建筑企业合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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