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环保河长制考核办法
河长制的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加突出。推行河长制,要将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坚守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两条底线,将生态作为主旋律,将绿色作为主色调,统筹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是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求,顺应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决策原则,保护自然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为生态「留白」,给河湖「种绿」。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对等互惠的思想,始终以平视的眼光、敬重的姿态考量人与水的关系,认真衡量水的自然规律,秉持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的准则,主动遵循,积极契合,使河湖开发利用能和自然相互惠益、相互和谐。河长制的解决了河道治理的整体责任问题。迪庆环保河长制考核办法
河长制报告内容:1.收集河湖健康资料。收集和核查流域概况和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河湖所在流域的地形、地质、植被、土壤分布、水系、降水、蒸发、气温、风向、风力等基础资料;流域与相关区域的暴雨、洪水、冰情特征等资料;相关降雨站的降雨资料;相关水文站多年来实测的洪水资料和人类活动对水文参数的影响资料;以及河湖上下游其他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资料。2.基本概述。针对自然地理、河湖水系及历史演变、水文气象、经济社会状况进行简要说明,总结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简要介绍河湖健康评价的工作过程。3.河湖健康评价方案旨在评估河湖的健康状况。该方案将选择适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重点关注新增的自选指标,并解释其含义、选择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以及与其他指标的关系。同时,还会论述新增指标评价标准的制定依据和合理性。在评价范围方面,针对河流,将给出分段评价方案,而针对湖泊,将给出分区评价方案。这些分段或分区的选择是合理的。红河州生态环境河长制考核评估河长制在各地试点中显示出其改进河流污染治理的有效性,并形成向全国推广的趋势。
河长制的历史悠久,枝繁叶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黄河堤防的建设,具体包括堰长、沟长、渠长、斗门长等职位,涵盖了江河的防洪防汛、运河灌溉和城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在古代水利工程管理中,河长制在保障江河的安全、水资源管理和水权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通过研究唐代、北宋、金代关于河长制的制度设计、管理规定和价值取向,我们可以解读这一制度的连贯性,展现水文明的丰富背景。自唐代的“渠斗长制”到北宋的“河堤使制”,再到金代的“河长制”,历史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不断发生,而“河长制”的延续、传承和积淀则没有改变,不只是在名称上一致,而且在顶层设计、制度内涵和价值取向上也表现出了连续性。
河长制考核内容:“河长制”管理主要考核河道断面水质、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措施三大类指标,其中河道断面水质指标根据不同考核要求实行不同考核标准,2009年河道考核标准为:河水不发生黑臭现象,未批准不得随意设立拦河坝;河面无飘浮物,河道无岸脚垃圾;水质考核指标不恶化。
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是我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战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街道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本辖区环境质量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本片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以及协调解决“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的工作目标。 相互监督和严格考核将推动河长们更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让河长制成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工具。
河长制设立之后,河道污染或其他问题,就有了责任主体。河道的小的一段上,河长首先是村支书,在更长的一段上,河长则是乡镇党委书记,再往上,则是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和省委书记。就是在村支书负责的这一小段河流,它的河长还包括省市县委书记,他们都是责任主体。如果这段河流出了问题,首先是村支书的责任,如果他解决不了,比如涉及更长范围的问题,或者涉及某些县乡重点企业,或者涉及某些重要人物等,他就会找到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河长的乡镇党委书记会及时调动资源进行解决,如果他也解决不了,就会向县委书记汇报。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理环保河长制考核要求
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迪庆环保河长制考核办法
基于领导督办制和环保问责制,衍生出了一中新的关于河流污染的管理制度--河长制,河长制不光符合我国的法律政策,而且从全新的思路出发,切实解决我国流域水污染的问题。河长制具有一河一策、责任明确的特点,而其重要一点,便是刚性问责。河长制的好处在于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采用差异化绩效考评,一旦水环境考核不合格,直接问责「河长」。在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能够快速找到源头并制止,而且采用先进的治理观念,有效的减少了治理成本。文中分析了河长制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意义,并进一步对河长制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实践策略进行了具体阐述。迪庆环保河长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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