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买卖经济纠纷律师
被告程某正是利用诉讼双方之间存在大量的往来的转账及流转来混淆事实。一审法院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条、借据、收条等有效的法律凭证,无法直接证明汤某向程某借款的基本事实,无法证明诉讼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后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程某败诉了。原告程某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之后,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对诉讼双方全部证据及抗辩意见进行审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直接判决汤某向程某返还借款及利息,终得到了合法的,没有造成借款的损失。虽然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原告程某胜诉,但本案的教训却值得注意,不论是基于朋友还亲戚,建议借款时都应该出具借条等有效的借款凭证。二、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本案由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审理,杨浦法院审理认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虽然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本身没有异议,争议焦点为转账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原告程某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杨浦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的专业处理者。青浦区买卖经济纠纷律师
所有钱款往来均是投资款、公司转账、旅游、租房等钱款,该笔钱款即为公司的业务交流款项。纵观本案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院认为:首先,交付的借款是由原告程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被告汤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非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对于所谓的业务交流款、公司交易往来,汤某在一审及二审中均始终未就是何业务、有何交易做出明确、具体的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每月汤某都从其个人账户向程某转账交付一定的金额,其中三笔明确备注为利息。该些钱款从时间、数额以及往来账户上看,符合程某所述归还借款利息的基本特点。再次,程某与汤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汤某认可程某通过其向其朋友出借借款、月利率1%等内容,且其已垫付两年利息。除实际借款人存有出入外,该聊天记录中所述借款的数额、利率及还款情况均可与程某的陈述相互印证。就该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及的借款金额,汤某称与本案无关,但始终未明确究竟是双方之间哪一笔或哪几笔的钱款往来对应该往来。并且,汤某在微信聊天中称其可向程某提供其朋友出具的借条,然而汤某并未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书面借条,也未提供其所谓将钱款交付朋友使用的转款凭据。故此中院认为。江苏货款经济纠纷律师经济案件,找吴剑勇律师,专业可靠。
本案经过上海市青浦区**法院(2021)沪0118民初9303号一审判决,针对被告提出的反诉要求原告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55万元,法院认为,因为原告与两位被告的诉讼主体与反诉主体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对反诉不予受理,告知被告公司另案诉讼主张。并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关系合法有效,原告要求的投资项目费用返还,投资项目主要由被告负责经营管理,并且把控财务情况,被告自己陈述合伙项目盈亏,虽然提供相应的财务凭证等证据,并主张应以原告退伙时作为时间节点计算盈亏,但诉讼双方均不申请对合伙项目进行司法审计的,且被告作为项目的实际经营,在被告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项目存在亏损的情况下,本院推定合伙项目不存在亏损,故此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款。三、吴剑勇律师依法代理上诉一审法院作出不受理反诉,并直接依据投资人当初投资款余额,直接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返还责任之后,委托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判决原告向被告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或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提出,依据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吴剑勇律师:您身边的上海经济解决在繁华的上海,经济交易频繁,随之而来的经济也时有发生。在这些面前,您可能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您排忧解难。,我们就来认识一位在上海法律界享有盛誉的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一、吴剑勇律师简介吴剑勇律师,法律人士,拥有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他专注于经济领域,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质量的法律服务。作为上海律师界的佼佼者,吴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客户的赞誉。二、领域与服务1.经济合同:吴律师精通各类经济合同的处理,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他能够准确把握合同条款,为客户争取比较大利益。2.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评估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3.诉讼代理:在经济进入诉讼程序时,吴律师将客户出庭应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4.仲裁与调解:吴律师还擅长通过仲裁和调解方式解决经济,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解决方案。三、为什么选择吴剑勇律师1.背景:吴律师毕业于法,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成功案例:吴律师曾成功代理多起经济案件,为客户了巨额经济损失。吴剑勇,经济纠纷律师,您的专属法律顾问。
并直接依法改判为被告汤某向原告程某归还借款及按照年利率12%为标准的利息。四、吴剑勇律师建议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二审程序的把关把控,在没有借条、借据等书面借款凭证的前提下,公平公正的审查本案其他各类间接证据,结合双方的陈述意见,更终是依法撤消了一审法院错误的判决,依法改判被告全额返还借款及利息,给了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二审案号(2021)沪02民终657号)。但原告在借款之后没有让被告出具借款凭证的教训是值得大家注意与反省的。本案中,正是因为原告没有借款凭证,再加上诉讼双方之间存在高达百万元级别的资金往来,所以导致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基本事实。虽然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更终主持了司法公正,但请大家一定要知道,打赢一审判决的胜诉才是更重要的。如果一审判决败诉,要期望二审主持公正改判概率是比较低的。而且诉讼是有成本的,不只只有律师费及上诉费的经济成本,还有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所以打赢一审胜诉是所有诉讼案件的关键所在。民间借贷、返还借款的诉讼案件,其重点要点就是诉讼双方之间有没有民间借贷或借款的合意,而要证明民间借贷或借款的合意就是书写借款凭证。经济案件找吴剑勇,专业律师团队支持。金山区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
吴剑勇律师,用专业知识守护您的经济利益。青浦区买卖经济纠纷律师
这与陈x就钱款交付经过的陈述也一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陈x以本案中所提供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内容等证据曾起诉主张2015年3月5日、6日的合计转账20万元系借款,并陈述双方之间此一笔借款,之后每月2,000元或4,000元的转款系支付的该笔借款的利息,在未得到法院认定后,现又提起本案的诉请主张,并陈述之前一案是错误诉讼。法院认为,陈x作为具有完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大额往来有清晰的辨识记忆,不能将法律及司法程序作为试探的工具而作一次次相悖的陈述,否则将承担与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陈x主张系争20万元具有借贷合意,系借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陈x要求唐xx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的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陈x之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期间,唐xx没有提交新证据。陈x提供以下证据:1、2019年11月29日唐xx的代理律师林伟出具的陈x诉唐xx民间借贷一案质证意见复印件,该意见后一段明确唐xx并非借款的实际借款人,可证明陈x存在出借钱款一节事实,只是唐xx抗辩其非实际借款人。2、陈x的妻子与唐xx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以证明唐xx承认陈x出借钱款的事实,并称其系帮朋友垫付利息。3、唐xx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复印件。青浦区买卖经济纠纷律师
上一篇: 上海货款账款经济纠纷律师
下一篇: 江苏欠款欠债经济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