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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根据高**法院此案判决的含义,即使合同或协议书上加盖的印章与备案的印章不相一致,公司企业仍然要对该不一致的印章所加盖的合同或协议书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二、案件详情原告青海宏信公司与被告西宁汇升公司就借款归还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西宁汇升公司分期还款,若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归还,青海宏信公司有权要求西宁汇升公司一次性付清全款,同时该《协议书》还加盖了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协议约定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就西宁汇升公司的所有债务向青海宏信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还款的《协议书》签订后,西宁汇升公司未按期还款,青海宏信公司认为西宁汇升公司及担保人拒绝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此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西宁汇升公司立即归还借款及承担违约金,同时要求海天集团公司、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应当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诉讼过程中,海天集团公司发现《协议书》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并非是其分公司的真实印章,海天集团公司对分公司没有加盖公章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由于系伪造印章。该协议书中的担保行为并不成立;海天集团公司保留对私刻公章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吴剑勇律师,专业的经济案件处理律师。浙江承揽合同律师
原告程某基于愤怒与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被告程某正是利用诉讼双方之间存在大量的往来的转账及流转来混淆事实。一审法院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条、借据、收条等有效的法律凭证,无法直接证明汤某向程某借款的基本事实,无法证明诉讼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后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程某败诉了。原告程某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之后,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对诉讼双方全部证据及抗辩意见进行审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直接判决汤某向程某返还借款及利息,终得到了合法的,没有造成借款的损失。虽然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原告程某胜诉,但本案的教训却值得注意,不论是基于朋友还亲戚,建议借款时都应该出具借条等有效的借款凭证。二、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本案由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审理,杨浦法院审理认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虽然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本身没有异议,争议焦点为转账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原告程某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杨浦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百万元的转账行为。执业律师价格经济律师咨询,吴剑勇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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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止公章在日后被鉴定为虚假但还有或法人签字的行为来认定合同或协议书仍然有效的法律结果,可以大程度地保障合同或协议书的真实性、有效性。现在还有大量的合同或协议书的签订是通过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操作的,因为现在微信操作的便利性给经济交易带来了极高的便利及效率。当使用微信或电子邮件则因为双方未当面办理,无法当面确认对方加盖印章的真实性,也无法当面确认签字人是否是对方本人的真实签字,律师建议合同或协议书盖章或签字之后应同时将合同或协议同步发到微信或电子邮件上,并同时要求对方将盖章及签字后的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快递给对方,对方按相同的方式盖章签字之后同时同步发到微信或电子邮件上,再将原件快递寄回对方。为了保障及日后审查确认合同或协议书的真实性,好长期保留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要删除,并同时保留快递合同或协议书的快递寄件收件查询结果信息,以备日后有据可查。六、私刻印章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现公司或企业或个人存在故意使用不同印章,甚至故意私刻印章、伪造印章、故意使用虚假印章来达到故意逃避法律责任,或者就是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及财务而实施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经济律师事务代理,吴剑勇律师,专业团队为您服务。
请求昆明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被告经营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dai表被告申请管辖异议的主体要点:一、虽然原告买卖的对象是房产,债权转让的对象也是房产,但诉讼双方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协议,属于因房屋买卖引起的债权类纠纷,应按债权债务纠纷认定本案,本案不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立案案由,应按权益转让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确定法院审理的立案案由;二、《民事诉讼法》有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双方在权益转让协议书中按约定管辖的规定进行了约定,属于约定管辖,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所以本案应优先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管辖。三、诉讼双方之间的约定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的规定,所以应优先适用约定管辖将本案移送至被告所在地上海法院管辖审理。四、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dai表被告向昆明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之后,昆明法院依法受理被告的申请。昆明法院审查后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的得力助手,让您的法律问题迎刃而解。闵行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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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院终认定加盖了伪造印章的协议书成立并对诉讼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终改判而撤销一审判决中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判决内容,并改判海天集团及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按协议书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法院认为虽然经鉴定案涉《协议书》中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的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但因同一公司刻制多枚印章的情形在日常交易中大量存在,故不能以合同中加盖的印章印文与公司备案印章或常用业务印章印文不一致来否定公司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而应当根据合同签订人盖章时是否有权或代理公司,或者交易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权或代理公司进行相关民事行为来判断。本案中有作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时任负责人持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以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名义签订案涉《协议书》,足以令作为交易相对人的青海宏信公司相信其行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并基于对其身份的信任相信其加盖的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而事实上,从海天集团公司单方委托鉴定时提供给鉴定机构的检材可以看出。海天集团青海分公司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亦多次使用同一枚印章。因此。浙江承揽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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